《基督教要义》朗读 | 要义21:卷一 认识创造天地万物的神,第二章(1.2.1-2)
第二章
何谓认识神,以及认识神的意义何在
1.除非敬虔,人就无法认识神*
e(b/a)我说认识神的意思是,人不但要意识到神的存在,e也要明白认识神会如何使人得益处,并教导人如何荣耀祂。简言之,就是人需要知道有关神的什么事。诚然,我们若前后一致,便不会说:在没有基督教或敬虔之人的地方会有人认识神神。我所说的认识并非指那些失丧和被咒诅之人会明白神在基督那中保里是救赎者;我所指的是人所原有的和单纯的认识。若亚当仍然正直直,那大自然本身也会引领我们明白这种认识。但因人的堕落,若不是中保基督使我们与神和睦,就无人能体会神是父亲、救恩的源泉(为泉源)、或赐福者。然而感受到神,我们的造物者以祂的大能扶持我们、以祂的护理统治我们、以祂的慈爱扶养我们,并在各方面赐福给我们是一回事,但接受神在基督里所提供我们与祂和睦的恩典又是另一回事。主既然在创世的事工上和在圣经的一般教导上只先彰显祂造物者的职份,而后才在基督里彰显祂救赎者的职份(林后四6),所以我们现在要先讨论这对神双重认识识的第一部份;第二部份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讨论论。
此外,虽然只要我们的心灵对神有最基本的认识,我们就不得不尊荣祂,但是仅仅相信e(b/a)神的存在和祂是众人应当尊荣、敬拜的对象,仍是远远不够的;除非我们同时深信祂是一切良善的源头,也唯独在祂里面寻求所有的一切。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深信神不但创造这世界,祂也以祂无限的大能托住它,以祂的智慧管理之,以祂的良善保守之,尤其是以祂的公义和审判统治人类,以祂的怜悯包容世人,以祂的护理看顾万物;而且没有丝毫的智慧、光明、公义、权能、正直,或真理不是出于神的。e(b)所以我们要学习等候,并向祂寻求这一切,而且一旦领受就要心存感恩,并承认这一切都是由祂而来。e因对神这全能的感受受就恰当地教导我们敬虔,进而产生基督教。我所说的「敬虔」是,我们知道神的恩惠,并因这知识产生我们心里对神的敬畏和爱。若人未曾领悟到他们欠神所有的一切,如:他们领受到神父亲般的扶养、祂是他们一切好处的源头,因此他们也不应该想在神之外寻求任何事物——他们便永远不会甘心乐意地事奉祂。事实上,除非他们在神里面寻求他们一切的快乐,否则他们永远也不会献上自己,由衷地事奉神。
2.认识神包括信靠和敬畏*
e神是什么?提出这样问题的人不过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对我们而言,认识神是怎样的神以及祂的属性性是更重要的。因为,若像伊比鸠鲁(Epicurus)那样相信一位已不管理世界而只顾寻欢作乐的神神,有什么益处呢?简言之,认识与我们无关的神有什么用呢?c(b)反而,我们对神的认识应当先教导我们敬畏祂;然后作为我们的指引和教师,我们应当学习在神里面寻求我们一切的好处,并在领受之后将荣耀归给神。b难道你能想到神但却没有立刻意识到─—既然你是神的工作,那么因着神创造的主权,你必须服从祂的命令?或甚至连你的生命也是欠祂的?或你所做的一切都应该与神有关吗?既是如此,无疑地祂的旨意应该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所以我们若没有顺服、服事神,就是邪恶、败坏的人。而且除非你承认神是一切美善的源头,否则你便无法清楚地认识神。你若承认(神是一切美善的源头)你就会专靠神并信靠祂,然而因着人的堕落使人用不正当的方式寻求神。
首先,敬虔的人不会为自己想象任何一种取悦自己的神,乃是仰望独一无二的真神。并且他也不会按自己的愿望描述这位神,而是满心相信神对祂自己的启示;而且这样的人总是恐惧战兢,深怕自己远离神,或任意妄为地违背神的旨意。这种人所认识的乃是真神,因为他深信神掌管万事;也相信神带领并保护他,因此他完全献上自己专靠神。e(b)因为他知道神是一切美善的源头,若他遭遇苦难或缺乏时,他便立刻投靠神的保护,等候神的帮助。因为他深信神是良善和怜恤人的,所以他以单纯的信心依靠祂,并不怀疑神以祂的慈爱救他脱离一切困苦,因他承认神是主和天父。敬虔之人也认为,承认神在万事上有主权、敬畏神的威严、把荣耀神当作他的目标、顺服神一切的命令,是正当的。因他视神为公义的法官,相信神会严厉地惩罚一切的罪,他永不忘记神审判的宝座就在他面前,并因惧怕神而约束自己免得激怒神。b然而他对神审判的惧怕并不至于使他想要逃脱,即使可能逃脱。他接受神是敬虔之人的施恩者,照样,他也接受神是刑罚恶人的法官。因为敬虔的人知道,神惩罚恶人和赏赐义人永生同样地荣耀神自己。此外,这人遏止自己犯罪,不止是因为惧怕神的惩罚;也是因为他爱和敬畏天父,就敬拜祂为主。即使没有地狱,他仍然不敢激怒祂。
相信并真诚地惧怕神神,e(b)这惧怕使我们甘心乐意地敬畏祂,且有伴随此敬畏而有的规定在律法里的合法敬拜,这就是纯洁和真实的基督教信仰。e我们应当更加留意:所有的人对神只有一般的、笼统的尊敬,很少人真正的敬畏祂;而且在过分强调仪式之地,则真正敬畏神的人更稀有。
加尔文经常喜欢强调 pietas,敬虔,即对神的爱和敬畏所组成的美德,是任何对神之认识的先决条件。参阅 I. 4. 4. 他在1537年的版本中对 pietas 的解释是:「真敬虔不是一种想逃脱神审判的恐惧,而是……乃是一种纯洁和真实的热诚,这热诚因神是父而爱祂,因祂是主而敬畏祂,乐意接受祂的公正,甚至惧怕得罪祂胜过惧怕死亡;」Instruction in Faith (1537), tr. P. T. Fuhrmann, pp. 18 f. (original in OS I. 379). .参照 Erasmus,John Sturm,Melanchthon 和 Cordier 等人,对 “pietas literata” 所做的探讨,见 P. R. Bolgar, The Classical Heritage and Its Beneficiaries, pp. 329–356。
“Si integer stetisset Adam.” 这句话最清楚地解释加尔文对自然神学的观念。I. 2–5是加尔文所有作品中论及「自然神学」最关键的地方。就加尔文而论,只有在「亚当有持守住他的正直」的情形下,神在创造中的启示就是自然神学极好的基础。但因罪的缘故,我们不可能有正确的自然神学观。圣经是唯一认识造物主及明白祂在创造中之启示的方法 (I. 6 ff.). 参阅 Introduction, pp. 53 ff., above。加尔文新约圣经序言的开头中也有类似的表达,此序言写于1534年,并出版在 Olivétan’s French Bible (1535) (CR IX. 791; tr. LCC XXIII. 58)。
“Duplex . . . cognitio.” 他在此所说的「双重」认识是在1559年的版本中加上的,这也是明白此版本之钥。加尔文在此版本中一再地分辨这双重的认识,为求更清楚地表达他的论点。参阅 I. 6. 1, 2; 10. 1; 13. 9, 11, 23, 24; 14. 20, 21 and II. 6. 1. 虽然第一卷第五章以后都是启示的教导,但整个第一卷都没有认识救赎者的教导。
加尔文用整个第一卷讨论双重认识的「第一」部份。在 II–IV 卷里讨论「第二」部份。事实上是从 II. 6开始讨论,而且这章是在1559年的版本中新增的,用来转换到双重认识的第二要素。II. 4中罪的教义因此在主题上便介于两卷书之间,以先于救赎教义的方式来表明人对救赎的需要。
“Virtutum Dei sensus.”
参阅 I. 10. 2; III. 2. 6,「明白怎样的行为与祂的属性相称」。In Praelectiones in Ezechielem, on Ezek. 1:26 (CR XL. 57) 以及许多其他的作品中,加尔文批评有关对神细腻的猜测。这里所提及的是指着经院学派的作者而言,但在他1552年1月写给布灵格(Bullinger)「两人之间的私密」(familiariter inter nos) 信函中,他也批评了慈运理(Zwingli)在 De Providentia 里复杂的矛盾立论 (CR XIV. 253)。
伊比鸠鲁 (342–270 B.C.) 的作品非常的丰富,但只有一些片段流传下来。加尔文大概借着西塞罗的 De finibus 和 De natura deorum 得知伊比鸠鲁的教导。后者的第一卷多半解释和严厉地批评伊比鸠鲁的神观。这句话总结了加尔文对西塞罗对话的印象。科塔(Cotta)这位学者也严厉地斥责伊比鸠鲁的神观—─所有的神是遥远,无聊,也没有爱。科塔认为伊比鸠鲁这样说等于是个无神论者。加尔文因为他是相信圣经的神学家,所以完全同意这样的判断。Cicero, Nature of the Gods I. 42. 117.; I. 43. 120 ff. (LCL edition, pp. 112 ff.); Calvin, Instruction et confession de foy (1537) 1. 2 (OS I. 378 f.; tr. Fuhrmann, Instruction in Faith, pp. 17–19). 参阅, below, I. 4. 2; I. 5. 4; I. 5. 12. William Budé 是加尔文很熟悉的巴黎希腊文学者,他对伊比鸠鲁的看法与西塞罗的很接近,参阅 J. Bohatec, Budé und Calvin, p.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