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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9年8月21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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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误会张凯律师了

梁慕天 我要向山举目 2019-08-21

张凯律师的一篇文章《张凯律师||都在一条船上》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之后,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可与分享转发。但是第二天微信就被屏蔽,文章再也无法查看了。这时,网络上出现这样一篇文章《张凯律师一篇文章获30万赞赏,频换二维码几个意思?》

为此,我与弟兄姊妹在群里讨论了这篇文章的赞赏问题,我认为,站在张凯律师本人的处境上来说,身为律师却无法从事自己的职业,家庭面临的困境显然不是常人能够体会的。今日在互联网上写了这么一篇文章,得到这么多读者的确定与赞赏,显然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谁会说我有了三十万元赞赏钱已经太多了,不需要再赞赏了。因为也许律师受到打压之后,家里过着借债度日的生活呢?有谁来关注他们的需要?即或张凯律师现在没有欠债,但世事难料,谁知明日会发生什么变故?今日多一分收入,也许刚好可应明日之需呢?从这一点来说,他更换二维码接受读者爱心的赞赏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众号既然规定一篇文章只能赞赏30万元,我们就要适可而止,毕竟这已经是不小的数目。因为你再接受读者的赞赏支持,虽然读者心甘情愿,但毕竟世上不理解你的大有人在,同时难免会有人忌妒眼红,从而藉此毁谤攻击你。所以,我们责备世上不遵守规则的罪恶的同时,自己在小事上也要身体力行遵守规则。

 当时我认为张凯没有遵守腾讯的规则:一篇文章的赞赏上限不超过30万元。在达到30万元后再接受读者的赞赏,这是张凯的疏忽,因此难免让人对他有各种议论。

然而,当我事后去查看原创文章规则时,发现根本找不到一篇文章只能赞赏30万元的规条。我上网百度了一下,发现了2017年的一篇文章,提到赞赏限额由单日5万调整至10万,但我从来没有看到关于赞赏限额30万的信息。

所以,我对于张凯的文章一日赏赞达30万的事,一直疑惑不解,不知是不是他真的收到了这么多的赞赏。

我再回想在群里说到张凯没有遵守赞赏规则的话,事实显明这是一句论断的话语,实在误伤了张凯律师。因为平台的编者都知道,在公众号文章编辑版面上,有一个声明原创的选项。选择该选项后,接下来是关于原创文章的规则:

一般的编者往往没有留心去读这原创声明的规则,所以,对这规则也不是很清楚。当然,忽略规则不能成为我们违背规则逃避处罚的借口,如果违背规则受到处罚了,只能怪自己没有详细了解规则。

我原本以为,在这原创声明的规则里一定会有文章赞赏最高限额的规定,但是今日发现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这个规定。

而张凯律师本人在公众平台发文,一者平台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一篇文章不能收赞赏超过30万,二者在读者联系他要求赞赏支持以资鼓励时,他发现虽然原来的微信二维码无法收款了,但公众号可以在关键字回复发送的文章中更换收款二维码。于是就使用这样的方式来接受读者爱心的鼓励与支持。在张凯律师本人来说,这种作法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别人有什么理由攻击毁谤他呢?

由此看来,我前日实在是误会张凯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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