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离婚和自杀,哪一样罪更大?
一位姊妹问我,自杀的罪大还是离婚的罪大?当一个基督徒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可以想像她的婚姻生活有多么糟糕,多么痛苦,已经到了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境地。显然姊妹的心中曾经不止一次的纠结着:要不要离婚?基督徒能离婚吗?如果不能离婚的话,这样的日子怎么过得下去?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笔者也深信不止这位姊妹在婚姻中经历如此的痛苦,许多基督徒都有过同样的经历,或者正在同样的痛苦中挣扎着。他们希望明白到底自杀与离婚,哪一样罪更大?身为基督徒,我们知道不能犯罪得罪神,但是,如果实在无法控制,实在无力胜过,真的到了非犯罪不可的时候,两罪相衡取其轻,总要选择一个比较轻的罪吧,所以,这位姊妹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比较理性的考量。
我的回复是:当然自杀的罪更大!如果两种罪非要选择其中之一的话,我的建议是,宁可离婚结束婚姻的痛苦,也不能用自杀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基督徒虽然不应该离婚,但是更不应该选择自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活着,人生就有希望,活着,人生才有希望,所罗门说:“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子更强”。因为生命一结束,今生的一切指望都断绝了。虽然你死了也许会立刻见父神的面,但是你选择这样的方式去见神,却是神所不喜悦的。每一个基督徒,都当竭尽所能的选择一种神所喜悦的方式,在神为我们所定的时间里告别这个充满苦难的人生。让我们满怀喜悦之心,奔向那爱我们的天父。父神也必欢喜迎接我们,称赞我们说:“孩子,你很刚强,没有辜负我的使命与托付!快来享受父为你预备的永远的荣耀吧!”
基督徒要明白一个事实,这是一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主耶稣说过: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 ,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
我认识一位弟兄,他在婚姻中常常要承受常人难以想像的痛苦。回首自己所走过的道路,虽然蒙恩之后他就苦苦寻求生命中的另一半,盼望得着神为他预备的那一位。然而,神为顺服他的人所预备的道路,未必就是春光明媚的道路。基督徒一生所期望的美好婚姻,未必都能如愿以偿。神赐给该弟兄一位精神分裂症的妻子,弟兄一直期盼着有一天神的道能改变他的妻子,然而十几年来却没有看到这种希望。弟兄告诉我说:在当今这个非常的时期里,不单是我们的国家面临非常的环境,他的家庭也同样正在遭遇难以想象的危机,他老婆的病,连医生也常常感到束手无策,药物试过一种又一种,药量也已经够大了,结果总是收效甚微。最近这段时间,家庭中几乎每日都面临各种争战。老婆的病情发作时,完全丧失正常人的理性,弟兄跟我说,他在极度的痛苦中曾一再向神呼喊说:“神啊,你这是把一个畜生给我当老婆呀!我怎么娶了一个畜生呀?”当然弟兄并不是埋怨神,他知道神的心意既是如此,他还能说什么呢?只是在一次次的夫妻吵架中,弟兄还是经常会显示出人性的软弱。因为弟兄所受的全是无中生有的污蔑,加在他身上的全是莫须有的罪名。无论弟兄怎样呵护她,日夜陪伴在她身边,每走动一步都要带上她。但她的头脑仍然不时的出问题,认为弟兄跟什么女人犯淫乱,说某某人是弟兄生的孩子,说弟兄人这里心里爱的却是别人。一切理性的解释全是徒然,任凭她吵任凭她闹吧,当她越来越激动时不仅仅是骂人,还会动手打人。弟兄经常身上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免得一不小心就会被打伤。
弟兄告诉我说,他在极度痛苦中经常想到要是有一把刀,把对方的头一下子给剁下来,这样痛苦与烦恼就会结束了。真是何等可怕的想法,在极大的压力下,他甚至觉得杀了她更好。然而另一方面,理智也告诉他,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更糟糕,结束了对方的生命,也等于结束了自己。弟兄经常想,这种人让她太享受了,应该用铁链把她绑起来,任凭他狂呼乱叫,或者送到精神病院里,任凭医生如何处理她。给她自由,不忍心让她受苦,她反而生在福中不知福,一再的吵闹不休。然而平静下来之后,弟兄又下不了决心,毕竟把她绑起来或送到精神病院里,实在太残忍了。毕竟对方并不是故意如此,实在是病了,是脑子出了问题了身不由己。
弟兄的日子就这样煎熬着,弟兄也想过自杀,也想过离婚,但是他又深知自杀是逃避神给他学习的功课,错失神给他将来得荣耀的机会。离婚必然会毁掉她的妻子,她的母亲已经年纪老迈,根本不可能再好好照顾她。当然,离婚对自己来说,也未必真正是解脱,显然,在神永恒的旨意中就需要这样一种环境来磨砺他,好叫他的生命,有一天能真正散发出基督的馨香之气。
所以,每当得到片刻喘息的机会时,弟兄就特别的感恩,当妻子平静下来,头脑清醒了,知道丈夫是爱她的,他就感到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也许有人会说,她既然有清醒的时候,可以把事情向她说清楚,对她的病不是有好处吗?问题是生这种病的人是绝不会认错的,一个人如果能知道自己生病时的痛苦,知道病发时冤枉别人的罪恶,能为自己伤害别人而痛心懊悔,她就有救了。因为一个真心悔改仰望神的人必得生命,得生命的人精神病自然也会慢慢痊愈了。可是重生是圣灵的工作,是人力所不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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