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这位慕道友为卖主的犹大平反?
一位名叫王法正的先生,在他的法正民安时评平台发表了一篇文章《犹大被冤千万年》。据了解,王先生本人并不是基督徒,从他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他对圣经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也下了一番学习的工夫。他的文章显然是从非基督徒的立场上表达对犹大的看法,在他自己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对此我们当然尊重他的个人发言权,只是有一点王先生可能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无意中犯了一个毛病,就是他发表文章为犹大平反,主要是针对基督徒对犹大的态度而发起,意思是要纠正基督徒错误的观念。也就是一个不信耶稣的人在基督徒的圈子里为犹大平反。这样他的文章难免会误导对圣经真理缺乏深入思考的基督徒读者。为此,我深感有必要对王先生为犹大平反提出的依据,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王先生称赞犹大能及时悔改,良知未泯。当然,如果我们非要寻找一个人身上的闪光点,我相信几乎每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身上,都是有可能找到的。毕竟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虽然因着始祖亚当的堕落,神在人身上的形像已经破坏了,已经残缺不全了。但神的形像仍然没有完全失去,所以,某些作恶的人事后往往会良心发现,在良心的控告之下会心甘情愿受罚。某些对他人很残忍的人可能非常孝敬父母,或者非常爱自己的家人。王先生说犹大出卖耶稣之后,会后悔,把出卖耶稣所得的价银拿出来还给祭司长。并且在良心的控告之下以死谢罪,因此是一个可原谅的人。
以死谢罪是非基督徒的观念,人们往往觉得对方以死了结自己了,我们还能说什么,还有什么怨恨不能放下呢?他的一切都可以一笔勾消了,这也是犹大本人的无知之处。自杀虽然可以消灭肉身,不再经受良心控告之苦,却不能消除曾经犯下的罪恶,虽然能结束犯罪的生命不再继续作恶,但罪人自杀之后在永恒中还要面对至高神公义的审判。
犹大的灭亡只能反映一个事实,罪人任何自救的措施都无法摆脱灭亡的结果,人类唯一的出路就是接受耶稣基督的拯救。虽然犹大比起某些死不认罪伏法的人要强多了,他灭亡之前麻木的良心又恢复知觉了。但是把犹大卖主后的良心自责归于犹大的功劳,是一个很错误的认识。事实恰恰相反,犹大会后悔,不是表明他的良善,而是显明他的罪孽是何等的深重。因为他把人类历史上唯一圣洁毫无瑕疵的生命之主送到死地。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卖的是无辜人的血,这位收他作门徒的耶稣,不但自己没有犯过丝毫的罪,在与犹大相处时一直以恩慈相待,基督的良善与犹大的罪恶形成强烈的反差,使他事后良心开始控告他的罪行。为了平息良心的控告,他才到祭司长那里认错,把卖主的30块钱交出来。可惜没有人能替他担罪,他犯罪得罪的是主耶稣,却不敢也不愿到耶稣面前求赦免,显明了他的无知瞎眼,也注定了他只能自我了结走向灭亡的结局。
当看到一个人畏罪自杀时,我们难免充满同情心:要是这个人有出路该多好呀?可是,犹大灭亡最根本的原因是竟然不认识朝夕相处的老师就是神的儿子,说明他从来没有虚心接受耶稣的教导,不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没有一个人能找到生命真正的出路。所以,他唯一能解决的办法只能是自己承担罪恶的刑罚。以自己的灭亡向世界宣告人类靠良心自救的结局仍然是永远的痛苦与绝望。
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
第三点,王先生说犹大卖主是应验预言。但这只能说明万事万物在神的掌管之中,并不能为罪人犯罪推脱责任。如果说犹大是听了耶稣再三提到自己要受死的预言而受启发,从而想趁机出卖耶稣捞一把,也只能证明他的灭亡是罪有应得。正常的人绝不会说,你反正会死的,让我来杀了你吧。因为你参与犯罪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记得还有这样一种论调,有人认为犹大如果不出卖主耶稣,耶稣就不会钉十字架,救恩就不会成就。这样犹大似乎还成了有功之人。其实即使犹大不出卖主耶稣,祭司长和文士也会想别的办法捉拿耶稣。那么难道说杀害耶稣的人也有功劳吗?他们杀害耶稣只能表明一个事实,人类的罪恶根本无法容忍一个圣洁无罪的完全人。正是我们的罪恶把耶稣送上了十字架。主耶稣就曾经清楚说明犹大的结局:“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马太福音 26章24)所以,罪人的出路不是为罪恶找藉口,而是要为自己的罪恶在神面前悔改,接受基督的拯救。
第四点,王先生说:犹大是耶稣选中的反面角色。是耶稣主动地选择了犹大,并派遣撒但进入犹大的心,控制他的心智,让他作出出卖的行为,从而实现预言。
这里王先生存在几方面的误解,首先,主耶稣并没有派遣撒但进入犹大的心,撒但本来就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犹大是自己顺从罪恶成为撒但的工具的,而且,他出卖耶稣心智仍然是清醒的,绝不是被外力强迫作了自己不知道的事,而是主动选择犯罪出卖耶稣的。
确实,耶稣知道犹大会出卖他,他是在经过祷告之后拣选犹大的,但这不是耶稣叫犹大犯罪。主耶稣特意拣选一个会出卖他的人,显明了他对罪人的恩慈。因为拣选犹大作门徒,不是培养他犯罪作恶,而是让他有机会听神的话语,领受真理的教训,把蒙恩得救的机会摆在他面前。犹大忘恩负义,践踏神的恩典,只能显明他的罪大恶极。耶稣在十二门徒中特意拣选一个会出卖自己的人,一方面应验了旧约的预言,此外,给我们的教训也是多方面的。他告诉我们有形教会的信徒不全是真信徒,在教会中有圣职,会传道、行神迹的人,不一定就是重生得救的人。主耶稣拣选犹大也堵住了许多罪人为自己灭亡而辩护的口,因为他们的灭亡,绝不是神没有给他们机会,事实上如果他们留意神的作为,就当知道神常常藉着生活的方方面面提醒他,要悔改接受基督的救恩。千万不可效法犹大,主在他面前一再显明他的恩慈,犹大却心里刚硬一直不愿意悔改。今生藐视蒙恩的机会,将来在神的审判台前,每个人受审判都是无可推诿的。
愿神怜悯我们,也赐福王先生,光照他,让他早日认识基督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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