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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开庭一周:陈世峰不死,我们都是陪葬者

2017-12-18 笨鸟文摘



来源:国馆(ID:guoguan5000)

                                



陈世峰不死,我们都是陪葬者。

第一,江歌案一出,

我们都知道了日本杀人刑法上的漏洞,

不处死陈世峰,无以让陈世峰们明白杀人的罪责。

捅了人,没捅死,还要赔偿医药费,

负担太重;还不如直接捅死,

反正捅死一个人,又不用偿命。

反正没钱赔医药费,有钱请好律师作辩护。

真的这样,谁敢保证,

不会无缘无故被人来上几刀?

第二,陈世峰不死,

我们都是良心、正义、道德的陪葬者。


江歌案在日本开庭一周。

这个案件的关注度依旧居高不下,

我们关心这个案子,

关心刘鑫到底有没有撒谎,

到底有没有锁门,

到底有没有递刀,

我们骂刘鑫没良心,

闺蜜为你挨刀死去,

你却一改再改证词,

什么都不记得,

什么都不肯指证。

但用太多的唾沫骂刘鑫,

就会少一些理性关注这个案件真正的重点——陈世峰。

事实真的太扑朔迷离了,

尤其是无法到庭听审的情况下,

不过,《局面》视频主持人王志安,

到了日本法庭听审并每天复盘庭审结果。

听了王志安对江歌案的复盘,

开庭一周,这个该死的陈世峰,

实在是有太多互相矛盾的地方!

真话说多少遍都会答案一样,

但说了一个谎言,

还需要一连串的谎言去帮它遮掩。

让我们来复盘一下,

陈世峰出庭至今说的那些前后不一的内容。


01

陈世峰该死!他在撒谎!


整个江歌案发展到现在,

陈世峰已经承认就是他杀了江歌,

案件的重点在于,

到底是蓄意谋杀,还是防卫过失杀人。

所以,开庭至今,

陈世峰一直在辩驳的也是这个点。

 

(一)11.2是去找江歌帮忙的,但一见到就捂住她的嘴

围绕这个点,

检察官问陈世峰:11月2号,你是不是去找刘鑫的?

陈世峰说:是的。

紧接着又说:我下午是去找刘鑫的,晚上去找江歌。

检察官又问:你要去找江歌干什么?

陈世峰说:找江歌帮忙,我想跟刘鑫复合。

这是一个回合。

11月15号庭上,

女法官又问陈世峰:11月2号晚上,

你跟江歌的整个过程中,你说话了吗?

当时的场景:陈世峰在江歌公寓201门口,

从后面拍江歌的肩膀,江歌回过头来,

陈世峰捂住她的嘴。

陈世峰说:我捂住她的嘴,我快刺到她时,

压低了声音跟她说:“把刀放下,把刀放下。”

女法官接着问:那江歌除了“啊”的一声之外,

有没有说过什么?

陈世峰说:有叫,但叫什么,什么时候叫,

对不上号。

陈世峰说这段话时,

特别强调自己是“压低声音”说,

强调江歌有叫,自以为逻辑严密。

但陈世峰忽略了一点,

他之前口口声声说,

去找江歌是请她帮忙复合的,

以及他力证自己并没有蓄意谋杀,

但正如王志安分析的:

如果你是找江歌帮忙的,

见到她的第一刻,

应该是从后面拍了她的肩膀,

然后跟她寒暄几句的,

而不是一不做二不休,

直接把江歌的嘴捂住。

 


(二)一瓶请江歌喝的威士忌,却被陈世峰先喝过

检察官问陈世峰:你去找江歌,为什么要买威士忌?

陈世峰说:从前去找刘鑫时,发现刘鑫那儿有威士忌,

刘鑫说是江歌喜欢喝酒,想买威士忌请江歌一起喝。

检察官问陈世峰:为什么只买一瓶?

陈世峰说:谁家还没有几个酒杯?

意思是,他想跟江歌倒着、分着喝。

这是一个回合。

但事实上,

威士忌在见江歌之前,就被喝过,

警方怀疑:陈世峰买酒,是蓄意谋杀前拿酒壮胆。

而且,警方取了威士忌瓶口的液体,

去验DNA,发现跟陈世峰的是一样的。

 

(三)我想救江歌,但我恨刘鑫当时打了电话

江秋莲的律师问陈世峰:

你昨天说不小心扎到江歌第一刀时,

用衣服给江歌止血?还想叫刘鑫一起帮忙?

你和刘鑫都没有医学和救护知识是吗?

那你刘鑫帮忙帮什么呢?

陈世峰说:我一个人没办法,

多一个人出点主意一下也行。

律师接着又问:你当时看到刘鑫在报警吗?

陈世峰说:她看到了,门开了一半。

律师问:你没想过刘鑫在叫救护车吗?

陈世峰说:没有。

律师问,2016年11月3日时,

警察跟你聊时,你说你非常恨刘鑫。

陈世峰说:一句话说不清楚。

刘鑫报警了,当时也起到一个催化剂的作用。

人在激动的时候,你一激他,他就只能这样了。

事实是,刘鑫当时不仅打电话报警,

同时也叫了救护车。

陈世峰口口声声说,想救江歌,

但却不叫救护车,想跟完全不懂医护的刘鑫一起救。

他恨刘鑫,是因为刘鑫报了警,

让他的杀人行为曝光。

他当时哪里是想救江歌,

分明是想一不做二不休毁尸灭迹。

 



02

陈世峰该死!他在编造!


(一)“江歌说刘鑫要堕胎,我给了江歌10万块”

陈世峰不停在加新的枝节,

现在又多了一个“故事”:

2016年10月14号,

江歌去找他,说刘鑫怀孕了,要打胎。

陈世峰给了十万块日元。

11月2号,陈世峰知道刘鑫来了大姨妈,

所以他觉得被江歌骗钱了,

要去找江歌算账。

 

而刘鑫的版本是这样的:

刘鑫在法庭作证说自己没有怀孕,

也没有跟别人说过自己怀孕。

 

检察官问陈世峰:你给江歌堕胎的钱是10月14号?

陈世峰说:就在那左右,不确定,左右。

检察官又问:你不确定?你上次跟警方说的是14号。

陈世峰说:我说的是14号吗?

我记得我说的是左右。

紧接着,陈世峰自己主动补充:

我回家取的,给现金,没有证据。

因为银行比我家还远。

(这个没有转账记录,死无对证。)

检察官又问:你给江歌钱前,

你没跟刘鑫确认一下吗?

陈世峰说:江歌说了,

刘鑫不要见我,一直在哭。

检察官问:10月19号,

你有给刘鑫做过鸡翅?

那天你也没有问刘鑫关于怀孕的事情。

陈世峰说:没有问,而且不能问。

接着,陈世峰主动补充到:

我一直想问,但如果我问了,

刘鑫肯定会站在江歌这一边,

即使江撒了谎,刘鑫也会跟她一起分钱。

检察官最终确认一句:

你没有直接确认过刘鑫怀孕,是吗?

陈世峰说:是的。

这里的疑点非常有意思:

一、一个正常的男人,被告知前女友怀孕,

连确认都不确认一下,就给钱,不合逻辑。

二、既然心这么大,

那又偏偏记得前女友的经期,更不合逻辑。

三、即使实在体贴入微,记得前女友的经期,

刘鑫自己都被大姨妈弄脏了裤子,

说明不清楚大姨妈哪天来,

陈世峰你怎么刚刚好,

就知道11月2号刘鑫来了大姨妈。

 

图片来源:局面采访视频


(二)“江歌喜欢喝酒所以给她买了威士忌”

这个例子前面讲过,

陈世峰跟检察官和警察的解释是,

威士忌就是买给江歌的,

但他说这个时,

江歌妈妈当时摇头,表情凝重,

差点没说你撒谎。

江歌喜不喜欢喝酒,她妈妈不知道,

你知道?

而且检察官问陈世峰:

你说酒是你给江歌买的,

但你后来又说下雨你就喝酒取暖。

你觉得你喝过的酒给江歌……

陈世峰连忙解释:

我尽量把酒倒在瓶盖里喝的。

 

(二)“误杀江歌时,我吓尿裤子了”

11月15日,江秋莲律师问陈世峰:

你用刀扎江歌时的顺序和心情?

陈世峰没有回答。

律师接着问:你说你拔刀时,

血喷得很厉害,是吗?什么心情?

陈世峰又补充了一个“故事”:

我当时浑身打颤,地上都是水,我尿裤子了。

听到这个答案,江秋莲当场干呕。

《局面》主持人王志安分析:

应该是案发当场地上有水,

有尿液,所以陈世峰借题发挥,

说是自己吓尿了裤子,

以表示自己不是蓄意杀人,

是自己也没想到会杀人。

 

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

陈世峰引导舆论,

添加细节时,

特别喜欢添一些跟江歌有关的,

因为江歌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

死无对证,

他怎么说都没有人能指控他编造。

 

日本东中野地铁站A3出口,当时刘鑫在这里和江歌一起回家



03

陈世峰该死!他在推脱!


(一)从“刘鑫把刀给了江歌”到“我没看到,不能乱说”

2017年12月12日,江歌案在日本开庭时,

一个爆炸性新闻炸出:

“陈世峰律师称‘刘鑫把刀给了江歌’”

但是等到刘鑫以视频形式开庭作证时,

陈世峰又被问到这个问题时,

他改口说:“我没有看到,不能乱说。

后来看到一些供词,我猜测是这样的。”

改口的原因怕不是原来推测刘鑫不会出庭,

没想到刘鑫来了。

 

(二)关于“江歌手上的伤”供述和法庭陈述不一样

被检察官揪住这个问题时,

陈世峰说:

我当时没记清,是法医的表述让他回忆起……

检察官说:致命伤和当初说的也不一样,

不小心扎进去的,跟当初说的也不一样。

检察官最后确认:你是不是从法医说的,

然后又改了一遍?

陈世峰不说话。

 

(三)冰箱是刘鑫的,隐形眼镜盒也是刘鑫的

案发当天,陈世峰没有戴有框眼镜,

日本法庭纠结的是陈世峰有没有戴隐形眼镜,

如果戴了,那他蓄意杀人的证据就多了一个。

之前警方在陈世峰家里的小冰箱里,

发现了一个没有隐形眼镜的眼镜盒,

这是疑点之一。

就这个问题,开庭前几天,

检察官问过陈世峰。

陈世峰当时说:隐形眼镜盒是我的,

我就戴过一次隐形眼镜,

2012年配的,跟刘鑫去奈良时戴的。

(那是因为刘鑫说去奈良时,

看过陈世峰戴隐形眼镜。)

陈世峰紧接着补充:隐形眼镜丢了好久,

我有好多隐形眼镜盒,难不成我个个都丢。

但是15号时,

陈世峰律师再问他:隐形眼镜盒是谁的?

陈世峰说:是刘鑫的。

律师又问:那冰箱是谁的?

陈世峰说:也是刘鑫的。

律师再问:那小冰箱是刘鑫的,大冰箱是谁的?

陈世峰说:大冰箱是我的。刘鑫走后,

小冰箱没当冰箱用,就当柜子用。

这里的矛盾也很有趣:

一、前几天,陈世峰说隐形眼镜盒是他的,

几天后,又坚定地说那是刘鑫的,

连冰箱都是刘鑫的。

二、一般的隐形眼镜都有有效期,

生产有效期一般为3到5年,

使用有效期有1年,半年,3个月,

1个月,1天。

2012年配的隐形眼镜,

等到2016年跟刘鑫在一起时再用?

而且用一次就扔掉,

这个隐形眼镜买的倒是未雨绸缪。

 

(四)是否锁门,反咬刘鑫一口

15日开庭时,陈世峰争辩不过,

转向控诉:关于门,我真的很好奇,

(2016年11月)3号,刘鑫被带到警方时,

清清楚楚地说着:门被她锁了。

后来却说,门一定没有锁,没有关门。

后来就说不记得了。

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人发现?

法官直接打断他:不许你发问。

陈世峰在庭上回答问题非常有意思,

刘鑫的证词跟他没有利益冲突时,

他编造的导向就转向死无对证的江歌,

刘鑫的证词关系他的安危时,

他的导向就转到抓刘鑫的漏洞上来。

 

 

陈世峰

图片来源:网易新闻


04


陈世峰该死!他毫无诚意、不知悔改!


(一)“我一直想给江歌妈妈写信,但律师不许”

15日,陈世峰在日本法庭被问到:

昨天你在给江歌的妈妈道歉是吗?

你说你写过道歉信,虽然没有提交给法庭?

去年的11月、1月、5月、8月都写过。

但是你也没有给江歌妈妈表达歉意是吗?

陈世峰回到:

我一直想、一直想道歉,

但我律师一直说,

现在不是合适的机会。

紧接着陈世峰被问到:

不管你的律师怎么说,作为你自己,

尽早表达歉意,不是更好吗?

陈世峰解释:去年12月,

就想跟江歌妈妈写道歉信,律师阻止;

我就想让我爸爸妈妈来写,

但是我、爸爸、妈妈的个人信息就泄露了。

最后这一句,依照目前的信息来看,

是欺骗日本法庭的。

因为陈世峰的父母一直是非常神秘的,

案发直到今年11月,

陈世峰父母才开始被人肉,

而且至今还处于不明朗中。

换言之,

陈世峰给江歌妈妈写悔过信,

想没想过不知道,

但悔过怕是等到江歌妈妈收集的证据威胁到他的安危时,

他才开始的。

 

(二)江歌妈妈的律师不接受赔偿

接下来着陈世峰被问到:

你对江歌家人有没有表达歉意的方法?

陈世峰说:

江歌妈妈的律师不接受赔偿。

我自己犯了这么大的错误,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赔偿一条人命……

如果可以,我尽我自己所有的全部……

这句话听起来很有诚意,也很虚。

接下来,陈世峰的律师来了,

同样抛了这样的问题给他。

陈世峰的律师先问陈世峰:

你被逮捕之后,

你的财务都是我们这家律师事务所被你代理是吗?

陈世峰回到:是的。

你还是有一点钱的,要赔偿赶紧表诚意

他的律师继续问:

你说到江歌的妈妈不接受赔偿,

是江歌妈妈的律师做出的判断,是吗?

江歌妈妈不要赔偿,不是你不愿意赔偿的理由

陈世峰回答:是的。

关于经济赔偿一概不提,不愿意做出财产牺牲

他的律师提示他:

不管今后怎么样,现在还是有机会做最大的牺牲是吗?

陈世峰:我什么都愿意。

等于做我什么都不愿意。

陈世峰的回答特别佛系,“我都可以”“我都愿意”。

如果真的有心要赔偿,他就会在现场做出具体的承诺。

江歌妈妈插了一句:用你的命来赔。

【陈世峰把头别向另一边,不看江歌妈妈】

陈世峰对着法官说:如果可能用我的命……

法官对陈世峰说:闭嘴……

 

作者水光山色曾经写过:

“很遗憾,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

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用这个形容陈世峰及其律师,

开庭以来动不动就甩出道歉信、大哭,

动不动就说“我什么都愿意,只要可以……”

江歌早不必冤死,你早干嘛去了呢?

江歌妈妈最需要你道歉赔偿时,你早干嘛去了呢?

 

江歌母亲

图片来源:局面视频截图



05

陈世峰露马脚太多了,但被判死刑的机率很低


除了以上列举的陈世峰最严重的矛盾,

陈世峰还有许多露马脚的地方:

一、裸眼视力到底多少?

可以看清地铁站线路图?

二、一个有洗衣机且洗衣机没坏的人,

为什么要坐地铁去找投币洗衣机?

而且找到了还嫌太贵不洗?

三、他刺江歌时,

到底刺了几刀,被203的邻居看到?

多久以后江歌倒地死亡?

……

但是这个事情发生在日本,

在日本,杀一个人,

被判死刑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真的执行死刑,也确实是太慢太慢了。

日本刑法规定:

在杀害三人及以上的会被判处死刑,

三人以下的法庭通常不会做出死刑判决。

当死刑判决下达后,

六个月内由法务大臣签发死刑执行令,

签发后五日内执行死刑。

但是只要死刑犯提出申诉或者要求赦免,

就可以进入再审程序。

依照惯例,在日本,一个杀人犯,

从被逮捕,到真的执行死刑,

一般要7到9年。

日本历史上也发生过类似陈世峰这样的案件,

佐川一政,世界上唯一杀人食肉,

还能逍遥法外的人。

出生于1981年的佐川一政喜欢上一个女同学,

他觉得,喜欢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吃掉。

而且他说到做到,不仅杀了那个女同学,

还把她的肉分类冻结在冰箱里,

平时油炸着她的肉,蘸着芥末吃。

边吃边听着女同学生前的诗歌朗诵视频,

并把女同学生前的内裤作为餐巾,

还说:“比大腿肉更好吃的,是她的胸。”

都说到这份上了,

真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

可是佐川一政的父母动用一切关系,

证明他是一个神经病,

把他关进神经病院15个月,

就成功躲避过日本法庭的问责。

15个月后,佐川一政出来,

演讲、参加节目、拍电影、环游世界,

活得比谁都无耻,但过得比谁都爽。

日本法律真是让人很想爆粗口。

 

图片来源:凤凰新闻



06


陈世峰不死,我们都是陪葬者


依照目前的形式来看,

陈世峰被判处死刑的几率很低很低。

这一点学法律的人,无疑是最清楚的。

网上有位律师说,

我知道依照日本法律,

陈世峰基本不可能被判死刑,

但我希望法律不能做的事情,

上帝来做。

身边也有学法律的朋友说:

我知道陈世峰的律师背景和能力很强,

雄辩过许多基本不可能胜诉的案子,

但我希望这一次是他输。

是的,我们都希望这一次,

陈世峰能被判死刑,

陈世峰不死,我们都是陪葬者。

第一,江歌案一出,

我们都知道了日本杀人刑法上的漏洞,

不处死陈世峰,无以让陈世峰们明白杀人的罪责。

捅了人,没捅死,还要赔偿医药费,

负担太重;还不如直接捅死,

反正捅死一个人,又不用偿命。

反正没钱赔医药费,有钱请好律师作辩护。

真的这样,谁敢保证,

不会无缘无故被人来上几刀?

第二,陈世峰不死,

我们都是良心、正义、道德的陪葬者。

我们都知道陈世峰就是动了刀子杀了江歌,

我们都知道陈世峰有多少推卸责任的意思,

但是因为那不是在中国,

那是在日本,

我们依章办事,

公道已在人心,

但日本法律有它的程序。

我们能怎么办?

我们只恨江歌不能开口说话,

我们只恨那扇门不能开口说话,

我们只恨那把刀不能开口说话。

有人说“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从不会缺席。”

如果正义缺席,

法律没办到的,

上帝一定会看到。

 

备注:本文大多数材料来源于局面主持人王志安在微信公众号上对江歌案的复盘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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