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梅州市完成海绵城市规划,2030建成80%以上!

2017-05-29 梅州信息港


恰如青石的街道向晚,跫音不响

港编今日语录



  近期,海绵城市成了城市建设领域的一个热词。日前,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梅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我市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使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背景 海绵城市建设让城市发展更健康


  什么是海绵城市?“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市城乡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在发展过程中改变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了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紧缺、水安全缺乏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让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必须要推广与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国家、省的相关要求,我市积极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出台了《规划》。根据《规划》,我市海绵城市的建设范围确定为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376 平方公里。


▲重点建设区海绵型设施规划图,快找找看有没有你家附近的设施(图片可点击放大查看)


  目标 70%的降雨就地消纳利用


  《规划》为我们描绘出“海绵城市”的雏形: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构建“群山基质、蓝绿廊道、多点分布”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我市将实现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 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城市的水域面积率不低于6%,生态岸线恢复率不低于 80%,城市热岛效应有所缓解;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 6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 15%,雨水利用率不低于 1.5%;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 年一遇暴雨,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 12%。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实现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规划 分别设置相关标准推进建设


  为了达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规划》结合城市道路、用地类型、雨水管网和充分考虑控规管理单元的划分,适当调整排水分区划分边界,市中心城区被划分为39个流域排水分区,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至各流域排水分区。

▲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图片可点击放大查看)


  具体到建设规划分区层面,《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划分为海绵生态保护区(主要位于生态控制线一级管制区内)、海绵生态涵养区(主要位于生态控制线二级管制区内)、海绵生态缓冲区(主要为农田和林地)、海绵建设提升区(包括梅县区槐岗、江南新城、高铁西站片区等规划用地)、海绵建设修复区(范围是现状建设区域)五个海绵功能区,分别提出管控指引。




来源:综合梅州日报

编辑:楠楠

商务合作请加微信:mzxxg520或拨打电话2626000



R

 ecommended reading

推荐阅读


--------------------  梅州信息港 · 名片   -----------------

梅州信息港

账号ID:mzxinxigang

梅州信息港-关注你身边的大小事

【后台菜单栏点便民APP可获相关资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