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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人去澳门要注意了!下月过关再这样做,最高罚50万!

2017-10-30 梅州信息港


最近要去澳门的伙伴们注意了!


在梅城的伙伴们

不少人的手里都有一张港澳通行证

周末或者节假日能随时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澳门香港之旅



被称为“东方拉斯维加斯”的澳门

也就是传说中的“小葡萄牙”


它有灯红酒绿的喧嚣

也有保存完好原汁原味的中西古韵

有浪漫狂放的异域风情

也有浓烈低调的本土生活味

......

因此,每年慕名而来的游客不尽其数

然而,最近有个消息称


如果去澳门过关时,做了这件事

将会罚款,最高50万!



消息称,下月起

携带现金进出澳门的人士需注意

超过限额须申报

否则会处最高50万的罚款

甚至可能会被刑事起诉

该项新法涵盖所有出入境人士

不仅针对旅客,本澳居民也适用




新法11月1日实施


《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

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旅客携带总值有限额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

需要经红色信道申报

根据法律规定

入境人士携带总值为12万元或以上的

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

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托书、本票等

应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

并填写申报书及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出境人士如被海关人员查问

亦应如实作出申报

否则

可被处1,000至500,000澳门元的罚款


旅客倘不缴交罚款将被拒绝入境

至于中途短暂停留澳门特区的过境旅客

则无须申报



超额部分罚1-5%


澳门海关表示

该制度的行政处罚不包括没收

当发现个案后会进行行政程序的预审调查

如要罚款

则是罚超出部分的1-5%


举个栗子

携带112万元没有申报

即超额携带100万,罚款是100万的1-5%


当海关发现资金可能涉及

洗黑钱及恐怖主义融资时

会联络司法警察局跟进

有机会进行其它法例的刑事起诉

至于未成年人

携带12万或以上现金或无记名票据

且没有申报时

海关会追查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责任



一月打开钱包发现自己

全部身家也没12W

这下就放心了...



最近想要去澳门玩耍的小伙伴注意啦

携带现金千万不要超过限制哦


编辑:小舒

商务合作请加微信:mzxxg520 或拨打电话 0753—2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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