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测规范▏拟修订《海道测量规范》之总则
文/国标《海道测量规范》修订组
【编者按】现有国标《海道测量规范》发布时间为1998年,采用至今已有近20年了。由于海洋测绘装备的更新换代及技术手段的不断提升,98版的《海道测量规范》已经不能很好满足当前海洋测绘的技术发展状况,急需进行修订。2007年,由海军海洋测绘研究所牵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海军92292部队、海军92899部队、海军91561部队和海军92488部队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了规范修订组。至2012年,经过多次集中讨论与审定,完成了98版规范的全面修正,形成了“送审稿”。遗憾的是,修订工作因故未能继续进行。尽管如此, “送审稿”的形成凝聚了许多业内专业人士的心血,无论是章节设计或修改内容均有许多亮点,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为此,我们将从今天起推出“海测规范”栏目,每周一篇,分篇编发“送审稿”里的章节内容,本篇是“总则”章节。其目的是为了业界人士相互学习、交流与讨论,并欢迎业界同行们就此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便于更好地适应本行业作业需要,并根据新的技术发展进一步完善与补充,使之更加全面,具有更好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针对该“送审稿”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请发至zhaigj@163.com;ouyangyz@sohu.com。当然,“送审稿”仅供大家相互学习、交流与探讨,在正式颁布前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现有执行标准仍为《海道测量规范》(GB12327-1998)标准,特此说明。
一、海道测量的任务和目的
海道测量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水深测量和海岸地形测量,获取海底地貌、底质情况和航行障碍物等资料,其目的是为编绘航海图提供数据,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二、海道测量的基本内容
①建立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基础;
②进行水位控制;
③进行水深测量、扫海测量、水文观测和底质探测;
④进行海岸地形测量。
三、采用基准
⑴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缩称:CGCS2000)。
⑵垂直基准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远离大陆的岛、礁,其高程基准可采用当地平均海面。
深度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高度从当地多年平均海面起算,并应与国家高程基准进行联测。深度基准面一经确定且在正规水深测量中已被采用者,一般不得变动。若需变动须经海洋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灯塔、灯桩的灯光中心高度从平均大潮高潮面(或内河高水位)起算。
桥梁、架空管线的净空高度从平均大潮高潮面(或内河高水位)起算。
⑶时间基准
采用北京时间。采用其他时间时应明确标出。
四、水深测量等级
⑴一级测量:属于最高等级的测量,只适用于龙骨下富余深度接近临界值的水域。该水域需要进行全覆盖测量。应当进行一级测量的典型水域有锚泊区、港口、重要航道等。一级测量的水深不大于40米。
⑵二级测量:适用于水深较浅的水域,可能存在自然的或人工的障碍物对水面船只的航行安全构成威胁。该水域要求进行全覆盖测量。二级测量的水深不大于100米。
⑶三级测量:适用于水深小于100m的水域。对该水域进行一般性的描述就足以满足船舶的安全航行,不需要进行全覆盖测量。
⑷四级测量:适用于水深大于100m的水域,不需要进行全覆盖测量。
五、投影、分幅原则和标准图幅
⑴投影
一般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大于1:5 000比例尺测图采用1.5°带投影,其中央子午线宜与3º带的中央子午线或分带子午线重合。大于(含)1:10 000比例尺测图采用3°带投影,小于1:10 000比例尺测图采用6°带投影。小于(含)1:50 000比例尺测图可采用墨卡托投影,并以测区的中央纬度作为基准纬线。
⑵分幅原则
测图分幅应以较少图幅覆盖整个测区为原则。具体分幅时,应适当照顾海区的完整性。
⑶标准图幅
①水深测量的标准图幅尺寸为:
❶50cm×70cm;
❷70cm×100cm;
❸80cm×110cm。
②海岸地形测量的标准图幅一般采用正方形分幅50cm×50cm或矩形分幅40cm×50cm,或与水深测量成果图的图幅尺寸一致。
六、测图比例尺
⑴水深测量的基本测图比例尺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和海底地形地貌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规定为:
❶港池、航道等富余通航水深较小的重要水域,锚地、分道通航区,航路上的障碍物区域和浅水区域,应实施全覆盖水深测量,不适用比例尺限制;
❷港口、岛礁等具有重要使用价值的海区,施测比例尺应不小于1: 5 000;
❸开阔的海湾、地貌较复杂的沿岸及多岛屿地区,施测比例尺应不小于1:25 000;
❹地貌较平坦的沿岸开阔海区,施测比例尺应不小于1:50 000;
❺离岸200海里以内海域,以1:100 000或1:250 000比例尺施测;
❻离岸200海里以外海域,一般以1:500 000比例尺施测;
❽特殊海区,按任务下达单位要求的比例尺施测。
⑵为了详细显示海底地貌,对个别地段可进行放大比例尺测量,但其控制基础仍按原比例尺要求。
⑶海岸地形测量的测图比例尺应与水深测图比例尺相同。
七、技术要求
⑴海道测量的平面及高程控制基础是在国家大地网(点)和水准网(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按其平面控制精度,海道测量控制点分为海控一级点(以H1表示)、海控二级点(以H2表示)。海控点的分布,应以满足水深测量、海岸地形测量为原则。
⑵控制测量最低平面控制基础的规定见表1
表1 最低平面控制基础规定
测图比例尺 S | 最低平面控制基础的等级 |
S>1:5 000 | 国家四等点(GPS D级点) |
1:10 000<S≤1:5 000 | 海控一级点(GPS E级点) |
S≤1:10 000 | 海控二级点 |
⑶直接用于水深测量和海岸地形测量的平面控制点的规定见表2
表2 平面控制点规定
测图比例尺 S | 直接用于水深测量和海岸地形测量的平面控制的等级 |
S>1:5 000 | 海控一级点(GPS E级点) |
1:10 000<S≤1:5 000 | 海控二级点 |
S≤1:10 000 | 测图点(以HC表示) |
⑷水深测量中,定位点的点位极限误差(置信度95%):进行一级测量或者大于1:5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2m;进行二级测量或者小于(含)1:5 000大于1:25 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5m;进行三级测量或者小于(含)1:25 000大于(含)1:50 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10m;进行四级测量或者小于1:50 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20m。
⑸深度测量极限误差(置信度95%)的规定见表3。
表3 深度测量极限误差规定 单位为米
测 深 范 围 Z | 极 限 误 差 |
0<Z≤20 | ±0.3 |
20<Z≤30 | ±0.4 |
30<Z≤50 | ±0.5 |
50<Z≤100 | ±1.0 |
Z>100 | ±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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