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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军转干部的就业安置

2016-03-19 溪流 溪流的海洋人生
  2015年9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宣布:中国将裁减军队员额30万。“压减老旧装备部队,精简机关和非战斗机构人员,调整优化军队结构。这次改革裁减军队员额将分步实施,2017年底基本完成。”,就是本次裁军的要点。进行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的改革,同时调整优化兵力规模结构,使我军更加精干,使编程更加科学。  当然这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几年,如何安置30万军人会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它既关乎30万名军人的前途,当然也涉及30万个家庭的命运,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军转安置制度的逐步完善,安置改革会朝着越来越人性化的方向迈进,有关部门将采取一些优惠政策,拓宽转业干部安置渠道,不断提高安置质量。 一、三种安置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我国安置制度的逐步完善,自第十次大裁军开始,军官的安置方式也从转业、复员这两种发展为转业、复员、自主择业三种。那么,先看看当前军队军官可选择三种安置方式:  一是计划分配方式:这种方式是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完全由国家负责。  二是复员方式:这种方式是军队一次性发给复员军官数额较大的复员费,国家不再负责安置工作。  三是自主择业方式:200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首次确定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这种方式是,担任团级职务和营级职务、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安置地政府逐月给自主择业的干部发放退役金,但国家不包分配工作。国家对从事个体经济和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干部,在贷款、税收和办理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照顾。  实践表明,三种军转安置方式,适应了市场经济和转业干部多种选择的需要,也为国家减轻了军转安置负担,为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创造了有利条件,使转业干部能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二、历次裁军军转安置情况  在2005年之前,我国裁军军转安置方式有两种:转业、复员。具体来讲,转业,即计划分配方式,这种方式是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完全由国家负责。复员,即军队一次性发给复员军官数额较大的复员费,国家不再负责安置工作。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第八次裁军,国家由战火走向和平,由备战走向建设。此时,国家需大量生产建设人员,因而前几次大裁军中,大部分部队采取的是集体的转业和复员,只有少数采取分散的转业或复员。  本次裁军是我军历史上的第十一次,下面再看看我军历次裁军军转安置情况:  1952年第二次裁军:1952年初,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作出部队集体转业的决定。这一年有4个整师、11个整团,共46.5万官兵集体转业,变成了铁路、水利、建筑、林业4个屯垦大军。  1953年第三次裁军:1954年2月开始,到1955年底,全军复员136万人,零星转业干部有22万人,人民解放军1兵团、22兵团和第5军9.3万人集体转业,组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开发中国大西北。另外,康复医院、荣军学校、机要局、气象局等单位集体转业10万余人。  1957年第四次裁军:1958年3月,国家为开垦荒地,发展国营农场,将5个预备役师、两个预备医院共10万官兵集体转业,开赴黑龙江密山垦区和合江垦区;同时将1个军部、46个师、30余所医院、30余所院校成建制地集体转业移交地方。1960年2月,沈阳、南京、济南三个军区的3万官兵集体转业,奔赴东北松辽平原,开发大庆油田。当时,转业官兵占油田职工总数的54%。  1962年至1964年,国务院抽调13万基层军官转业,充实到商业、粮食、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我国商品经济。1964年5月,中央组织部从部队抽调5500余名军官转业到工交、财贸、农林等部门工作。  截止到1965年,共有55万多名解甲军官被政府安置到地方参加经济建设。1966年后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有41万军官被错误地按士兵复员安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纠正“文革”期间的错误,政府竭尽全力,将“复员”的41万解甲军官妥善安置。  1980年第六次裁军:1981年,又有8万余名军官转业充实到公安、检察院、法院,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982年第七次裁军:1982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两个兵种51万官兵集体转业到铁道部和原配属的国家各部委。  1985年第八次裁军:1985年6月,中国政府宣布裁军100万,3年内就将转业军官在地方各条战线做了妥善安置。  1995年第九次裁军:1997年裁军50万时,我国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已经走上正轨,解甲军官通过各级安置部门正常安置到地方各条战线。  2003年第十次裁军:2005年裁军20万,解甲军官通过各级安置部门正常安置到地方各条战线。  事实上,近年来每年都有约4万名军官正常转业到地方,其中:2012年军队转业干部约4.6万;2013年军队转业干部约4.1万;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4万余名;2015年军队转业干部3万余名。今年的转业指标特别多,比往常多了4倍多,为4.5万人。在未来5年内,将有36万人离开现有岗位,平均下来,每年要走7.2万人。 三、军转安置的重点与难点  我国裁军的传统方式是转业和复员,军官称作转业,士兵称作复员,近些年来又增加了自主择业的方式。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普通士兵的裁减最为简单高效且阻力最小,特别是义务兵役制由四年缩减为两年后,士兵的待遇提高了,当兵是一种人生的锻炼而非职业的选择,这一意识更加深入社会各界。  裁军改革的难度出在军官的安置上,正是由于裁军事关每个军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安置军官就成了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以2014年为例,共安置了4万军官,9000人选择自主择业;31000人由国家分配,转业到各地方,在这当中,有82.9%转业军官进入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15.2%进入事业单位,1.9%进入国有企业。从这个转业安置方式中,不难看出,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成为两大主要去向地,进入企业单位的极少。  说实话,对于许多军转干部来说,企业管理知识和基层业务都是军转干部的瓶颈,何况大型国企的人事偏好于创新和新知识,与军队服从的简单原则相距甚远。同时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加上目前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企业效益是一方面,关键是他们的生存风险也是军转干部必须考虑的,何况还有他们背后的家庭,一般不会主张去冒险。  最受军官青睐的去向是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但当前党政机关也在精简机构,压缩在编人员,减员增效,所以不可能消化吸收大量的军转干部。而地方政府的公安部门倒是非常欣赏军官们组织纪律性强的特点,军官们转业到公安部门,再到各级公安院校培训一到两年的公安刑侦技能,或许军官们转业到公安队伍最对口,职业适应期也最短,但公安部门工作压力大、需要经常出勤也是你必须考虑的。检察院或法院也是一部分军转干部的选择,但如果你转业安置在检察院或法院,你必须接受长期没有司法证、没有执法权、只能搞后勤文秘之类的限制条件,除非你原来有基础。当然,其他带有执法性质的行政机构,如: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也是转业军官们偏好的选择,那些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相对较低,到需要军转干部具备的遵纪守法、忠于职守、雷厉风行、长于管理和听从指挥的工作品质。  从此次军转透出的信息是,党政机关接收军转干部增加行政编制比例将有提高,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将特殊接收大量军转干部,这对军转干部来说是利好消息。 四、自主择业与退休方式的相关说明  自主择业方式是给军官一次性现金补助,由军官自行选择职业,这种方式对于相当一部分军官存在较大的挑战性,因为这意味着在一个未知的行业里一切重新开始。自主择业方式的条款是:军龄满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其中军龄满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包括连排职干部。此次满足自主择业条件的干部,将不受职级限制,军龄限制条件会缩短,国家对自主择业干部将成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因此,以往有近1/4的人选择自主择业,其中也有下面三种情况:  第一类:是多数人的选择,他们选择自主择业,是因为工资收入与转业安置后收入情况接近,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样的情况比较普遍。同时,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退休干部的医疗都要实行社会统筹,也就是“医疗保险”,从医疗角度来看,两者没有任何差别。另外,对于他们来说,在部队工作多年,也到了接近退休的年龄,不想再去折腾,部队期间没有时间多陪陪家人,就选择彻底在家休息,陪陪家人,等同于退休方式。  第二类:对于年龄、学历、专长、家庭、身体等诸多方面状况较为理想的年富力强者,他们不甘心在家颐养天年,大都会走向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依靠自己原来的战友关系或其他关系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发挥自己余热。对于有一技之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而言,可以到一家或多家企事业单位去任职或兼职。        当然,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通过自身努力还可以重新考入公务员队伍,或也能参加有些地方的领导岗位应聘等,而退休干部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第三类: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选择创业的也有一定市场,当然数量不会太多,他们会依据从部队学来的特长,创办经济实体。安置地政府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与支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会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但如果在先前没有过这方面的积淀与经验,没有适合地方需要的专业特长,没有家庭经济实力作后盾,也没有在心里上做好相应的准备,创业失败的例子也很多,成功者毕竟属于少数,选择前要好好分析形势与自身能力。  选择自主择业方式有下面几个有利政策:一是安置去向条件宽,易满足个人取向;二是实行退役金制度,解除了后顾之忧;三是保障机构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可参加养老保险,晚年更有保障;五是国家鼓励创业,并实行优惠政策。  自主择业与退休安置的差别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管理部门不同:退休干部归民政部门;自主择业干部归人社部门。  二是医疗保障方式不同:退休干部由代收中心管,包干、定点医疗;自主择业需交医疗保险,就医灵活。  三是经济收入差距明显:自主择业拿钱较多,要多十多万。  四是从事经济活动要求不同:退休干部不能当法人,政策不支持就业;自主择业干部国家扶持。  自主择业和退休两种退役安置方式之间是有较大差别的,尤其是在退役补助费上,就一名20年军龄正团职上校军官而言,如选择自主择业要比退休多收入17万余元。虽然他自主择业进月退役进要比月退休金少约200元,但计算一下,自主择业进补助费多的17万余元,需要退役后70多年才能挣回来。  当然,自主择业和退休方式均有各自优势。退休的有利条件是:退休安置时必须有住房保障,医疗等保障方式比较固定,政治待遇相对较好等。自主择业方式适合有一技之长能顺利创业或就业的,或性格开朗不怕挫折的军转干部。就工资本身而言,退休后部队期间享受的工作性津贴即停止,另外工作性津贴也不计入自主择业退役金。  当前,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军队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也同步提高,并进一步完善了军人社会保险制度。对于继续留在部队的人员,今后必然将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军官岗位任职和晋升资格制度,把保留各类骨干人才和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益,做到军队干部用当其时、用当其位。  从历史数据来看,完全由国家负责工作安排,压力较大,自主择业的方式可能会获得更多政策鼓励。此次30万的裁军目标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是压减老旧设备部队,精简机关和非战斗机构人员,调整优化军队结构。至于具体的裁哪些、怎么裁,应该会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等相关政策的出台。  无论脱不脱军装,无论将来在何岗位,军人的本色不能弃,军人的风骨不能丢,正确对待进退去留,方能体现出新一代军人的过硬素质和责任担当。■文章依据网络资料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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