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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发布!在厦门租房买房卖房必看!这些中介才是“正规军”→→

厦门日报社 / 厦门日报 2019-07-27


买房子,找中介

租房子,还是找中介



房产中介正如一座桥梁

在促进买卖双方交易达成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但因其“准入门槛”较低

使得不少非正规中介在市面上存在

也为房产交易安全留下隐患


在厦门

到底哪些房地产经纪机构是 “正规军”呢?

今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授权厦门日报

2018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报核验结果

进行独家通报


数据显示,我市共有66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报合格,另外,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还有61家新报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需要提醒的是, 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市民们可登录“厦门网上房地产”(http://fdc.xmtfj.gov.cn:8001),查询最新机构及人员信用公示信息。



要买房、卖房的你,请擦亮眼睛看好了↓↓

年报合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662家)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新报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61家)





签合同要注意四大事项


当挑好了中介机构,选定了中意的房源,走到签订合同这一步时,你还不算大功告成,还得注意四大事项。无论是居间委托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是其他相关合同、协议书或有关文书,市民在签订时都得注意明确交易佣金、定金和交易资金,以及各项税费、税费承担责任方、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各方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具体来说,就是↓↓


    明确约定交易佣金的收取数额、比例、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明确约定定金及交易资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资金监管方式;

    明确约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税费承担责任方、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明确约定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什么是意向金,什么是诚意金,这些概念在签订合同之前,市民都需问个清楚,防范交易风险。同时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参与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都应在委托、居间合同上签字,确保责任到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确实需委托办理的,应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与委托期限,注意控制交易风险。


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特别提醒,购房款应当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监管。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收或者监管的交易款项,建议不超过交易价款总额5%。市民还需注意自身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及银行按揭所能提供的条件,提高风险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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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袁舒琪  编辑:施璐玮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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