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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来了!厦门“商场天台马场”被责令清离,因为这个原因……

厦门日报社 / 厦门日报 2019-11-30


在商场天台上开办马术俱乐部

马儿的吃喝拉撒、日常营业都在这里

能行吗?

昨天,日报君报道的这条新闻

引起了网友热议

☟☟☟


昨日上午,城管部门赶到现场

经调查

商家无法提供饲养家畜的相关手续

目前已被要求整改



安全问题和卫生隐患引发网友讨论


对此,网友们怎么看?

多数网友对安全问题表示关注



有网友建议

商家应该去野外租个环境适宜的地方

而不是在市区的屋顶



此外,网友担心

卫生防疫方面也可能存在隐患



网友指出

商场四周小区楼房居民数量密集

作为露天公共场所

养马也应该征求居民意见



不过,也有人予以支持

表示在北京、上海、苏州等很多城市的商场

都有引进马术中心

但前提是要安全和依法依规




城管开具通知书 负责人称将配合


那么对于在商场顶楼开办马术俱乐部这一行为

相关部门又如何看呢?



昨日

思明城管局嘉莲中队

与莲秀社区工作人员、

莲花广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一起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经了解,位于摩尔莲花购物广场五楼的伯爵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在该商场五楼原网球场区域内经营马术培训机构,机构内有6匹马。



但经执法人员调查

现场并无饲养家畜的相关手续

经营者也没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对此

思明城管局嘉莲中队

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要求当事人自行将马匹清离该处




此外

该处违规搭设长31米宽2.3米的简易帐篷

作为经营场所


中队已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及《行政执法通知书》

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



伯爵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马术培训机构

现场负责人刘振回应称

将配合执法部门处理进行整改


对此,本报也将保持关注,如果后续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读者朋友致电本报热线968820,我们将继续跟进。


我市相关法规限制饲养禽畜


在厦门

饲养马匹是否有法可依?



业内人士称

有两条相关管理条例可以参考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在厦门本岛和其他城市建成区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动物园和因教学、科研等原因确需养殖的除外。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必须圈养,并保持周围的环境卫生。



让孩子接触动物、学习骑马

其实无可厚非

只不过这地点得选对

您说呢?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柯笛  编辑:施璐玮  值班主任:蔡萍萍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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