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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来了!厦门发布系列扶持政策力挺新经济发展

厦门日报社/ 厦门日报 2020-02-24


今天上午

2019厦门新经济发展大会

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酒店举行


本次大会发布了

系列新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和行动计划

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引领区、

平台经济集聚区、

智能经济先行区

建设国家新经济发展示范区


王火炎 摄


这些政策都有哪些亮点?

日报君这就赶紧来给大家解读啦~



01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展目标:


提出厦门将争取用5-7年时间,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带动力的新经济产业体系,建设成为国家新经济发展示范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引领区、新经济产业创新高地。


到2025年,新经济产业发展能级显著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成效显著,新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扶持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痛点,提出完善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多元应用场景、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发展空间保障、加大人才引进激励、梯度培育新经济企业等9大扶持措施,力挺厦门新经济企业的发展。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和包容审慎监管。

允许平台内经营者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备案。推进全市“一照多址”改革等。在灵活用工平台经济企业中开展监管服务试点等。


着力强化产业支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加大应用场景及融资支持。

对满足条件的新经济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助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权人维权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助。对纳入国家级的应用典型案例给予奖励。对股权投资企业对本市新经济企业股权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金融机构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为新经济企业提供融资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


着力完善机制和空间保障,加大人才引进激励和梯度培育新经济企业。

建立跨部门、市区联动的服务协调机制,针对新经济企业招商、落地、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痛点,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地见效。


鼓励新经济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环东海域新经济产业园等新经济载体,对入园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助。加快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鲲鹏超算中心、政务大数据中心等先进超算中心和大数据中心建设。


对获得市场化股权投资机构及天使投资人的融资规模不少于1亿元或达到市级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标准的新经济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按个税地方留成部分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对达到市级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新经济行业领军企业给予连续十年经营贡献奖励。同时,建立新经济企业培育名单,对培育名单中企业给予成长奖励。


四项政策“加码”


1、应用场景奖励

鼓励新经济企业积极开展应用场景探索,对纳入国家级的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等的我市新经济企业(项目),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如已享受市级或省级奖励的,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


2、延长总部型新经济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年限

对达到市级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新经济行业领军企业给予连续十年经营贡献奖励,对企业在厦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5000万元以内部分奖励比例70%,50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比例80%;后五年5000万元以内部分奖励比例35%,50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比例40%。


3、新经济企业成长奖励

建立新经济企业培育名单,对培育名单中企业年度纳统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其中区块链、人工智能企业年度纳统营收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适当扩大个人所得税奖励范围

对2017年以后新设立并获得市场化股权投资机构及天使投资人的融资规模不少于1亿元(不包括股权投资类企业)或达到市级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标准的新经济企业,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上的员工可按在厦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奖励期限5年。(扶持力度与现行总部经济政策相同)


同时,按年个人所得税4万元(不含)以上、8万元(含)以下员工数确定名额,在名额内由企业自主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名单,对名单内的员工,按在厦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意见》全文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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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厦门市加快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展目标


区块链、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融合步伐,打造国家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由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主要从支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三个方面制定出台《厦门市加快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扶持措施


政策共13条扶持措施,即:加快5G网络设施建设、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进超算中心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支持引进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壮大、支持技术攻关、支持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国家级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制定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标准、支持设立数字经济支撑服务机构、推进新技术应用、开展鲲鹏培育计划、支持举办国家级博览会。


在支持引进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方面,突出突出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引进培育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相关产业。对实际到资金额达到2000万元(含)的,按其实收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


对经权威机构认定的中国人工智能、软件、互联网、区块链百强企业,以及获得厦门市政府主办的中国人工智能大赛各项目前十名的初创企业来厦落户,奖励标准提高至10%,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企业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收资本进行核定,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奖励。


在人工智能扶持政策基础上,将扶持范围拓展到包括区块链、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并新增3条扶持措施:


对在厦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二级节点,接入规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的,按照二级节点建设软硬件总投资额的40%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我市建设的符合条件的超算中心或大数据中心,实行双回路电力保障,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谷时段电价浮动扩大至50%,平时段全部调整按谷时段执行,并支持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开展鲲鹏等自主可控产品培育计划。对在2020年-2022年期间,我市企业购买鲲鹏等自主可控产品适配服务的,按照每年购买总费用的50%予以逐年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50万元,三年累计补助不超过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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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厦门市推进平台经济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发展目标


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新动能,已成为厦门发展新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厦门将抢抓互联网、物联网、大数 据、云计算、区块链和5G通信发展机遇,着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通过培育壮大和引进发展并举,促进大平台、大市场、大流通深度融合,吸引优质平台企业集聚厦门,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不断壮大。


《方案》提出,到2022年,厦门要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平台型服务、交易中心,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形成一批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平台经济产业链,平台经济集聚规模和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其中,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40家,超十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15家,超百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5家。规模以上平台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形成较为完善的平台经济政策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金融、物流、科技、信息、商务等配套体系更加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建设保持全国领先,建成全国领先的平台经济集聚区。


实施十二大领域平台发展行动


结合厦门基础优势,选取了重点发展的十二大领域平台,分别为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交通物流、文化创意、金融科技、创新创业、健康医疗、教育培训、人力资源、会展服务、家政服务等,同时明确了各领域平台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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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支持环东海域新城新经济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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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刘艳 李晓平

编辑:施璐玮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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