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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日上午8时,厦门无新增病例!福建新增确诊病例21例!再次提醒: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厦门日报社/ 厦门日报 2020-02-23



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消息:


1月26日15时—1月27日8时,我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1例(重症1例),均为输入性病例。其中:


福州市4例(福清市3例、湖北省武汉市1例);

泉州市5例(晋江市3例、南安市2例);

莆田市8例(秀屿区2例、涵江区2例、城厢区2例、湖北省武汉市1例、湖北省鄂州市1例);

南平市1例(光泽县1例);

宁德市3例(蕉城区3例)。

  

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4例。其中:


福州市10例(福清市2例、连江县2例、仓山区1例、晋安区1例、马尾区1例、长乐区1例、罗源县1例、三明市尤溪县1例);

漳州市1例(云霄县1例);

泉州市4例(丰泽区1例、鲤城区1例、泉港区1例、南安市1例);

三明市2例(沙县2例);

莆田市4例(荔城区3例、湄洲湾北岸1例);

南平市1例(浦城县1例);

龙岩市1例(武平县1例);

宁德市1例(古田县1例)。

  

截至1月27日8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6例(危重症1例、重症3例,无死亡病例),均为输入性病例。其中:


福州市17例(福清市4例、闽清县3例、仓山区2例、永泰县2例、长乐区1例、闽侯县1例、连江县1例、罗源县1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1例);

厦门市4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湖南省长沙市1例);

漳州市4例(芗城区1例、龙文区1例、诏安县1例、云霄县1例);

泉州市10例(晋江市5例、南安市2例、洛江区1例、安溪县1例、石狮市1例);

三明市4例(三元区2例、永安市2例);

莆田市9例(城厢区2例、涵江区2例、秀屿区2例、湄洲湾北岸1例、湖北省武汉市1例、湖北省鄂州市1例);

南平市2例(延平区1例、光泽县1例);

宁德市6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2例、福安市1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共46例。其中:


福州市23例(仓山区6例、长乐区4例、福清市4例、连江县3例、晋安区2例、罗源县1例、马尾区1例、三明市尤溪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1例);

厦门市3例(湖北省武汉市3例);

漳州市1例(云霄县1例);

泉州市4例(丰泽区1例、鲤城区1例、泉港区1例、南安市1例);

三明市5例(沙县3例、宁化县1例、永安市1例);

莆田市5例(荔城区3例、城厢区1例、湄洲湾北岸1例);

南平市1例(浦城县1例);

龙岩市3例(永定区2例、武平县1例);

宁德市1例(古田县1例)。


新增患者均为武汉返乡、来闽旅游人员。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00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无新增病例


厦门日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2020年1月27日8时,厦门市报告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特别提醒:

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昨日,

厦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连发4号通告。


点击图片看回顾


其中,第2号通告要求乘坐地铁、公交、BRT、轮渡、出租车(含网约车)的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

今天,厦门日报记者来到厦门地铁,看到地铁站在醒目位置张贴了佩戴口罩乘车的公告,并严格执行。市民进站时需遵守该公告,否则予以劝离。


地铁车厢里的乘客也都自觉佩戴了口罩。


划重点!

再次特别提醒市民朋友们:


乘坐地铁、公交、BRT、轮渡、出租车(含网约车)的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


还有下面这些要注意!



✔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所有2020年1月12日以来湖北(武汉)来厦、返厦人员实行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上述人员应主动向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酒店申报,并全力配合相关管理。


请市民加强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尤其是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我市将加大采购力度,努力确保口罩的供应。


所有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一旦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将按有关规定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加强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的防疫消毒工作,对进出乘客必须测量体温。


在全市国省干道、高速出入口设立17个交通卫生防疫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对驾乘人员测量体温。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贩运、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暂停各类活禽交易。各类活禽恢复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所有文化演出、娱乐演艺场所,电影院,网吧暂停对外营业。


全市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业余训练活动一律停止举办;全市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暂停对外开放。


全市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对外营业。


全市所有的公园、景区,厦门山海健康步道暂停对外开放。


全市各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消毒、清洁与防疫工作。进入各商超的员工、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温馨提醒


排队购买口罩时请保持间隔,

少说话不聊天 。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莼 黄少毅

综合福建省卫健委官网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编辑:蒋含 审核:蔡文演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刚刚!厦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连发4号通告!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胡昌升庄稼汉再次到一线督查我市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出征武汉!厦门为你们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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