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事关厦门所有小区!
敲!黑!板!
小区楼道、电梯的广告费
公共道路的停车费
快递柜的进场费
……
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
电梯广告(资料图)
这些收益
你和邻居们知道有多少钱吗?
如何才能查看呢?
现在有办法了↓↓
今后
业主用电脑就能实时查看
所居住的小区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质量星级等公示情况了
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
该局组织建设的
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
于近期正式上线
业主和物业企业均可通过电脑中的网页浏览器,打开网址进入平台(http://120.41.36.48:8082/xmwyzhglqy/szjs_xmwyzhgl_qy/homepage/pages/default/index),
也可进入“厦门市建设局”官网,点击右上角的“业务系统”,随后在业务系统主页点击“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进入平台。
平台提供便民服务,业主可查看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及小区公共收益公示情况,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等级公示情况,还可以查看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通知。
物业企业在向市级物业主管部门提交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图片、是否为外地企业等资料申请注册账号后,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操作。通过平台,物业企业不仅可以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备案,还可申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报物业服务企业评价、申报项目经理信用评价等。
这是我市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同时引导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市建设局指出,目前平台相关功能仍在优化中,未来物业管理数据及内容将不断丰富,通过平台令数据统起来、用起来、活起来。
不仅如此
针对公共收益问题
厦门五部门还开展专项行动
事关所有小区
速看↓↓
近日,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未将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
根据《方案》,小区公共收益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租金收入。
整治期间,如发现涉及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问题,市民可致电0592-2204279或通过邮箱xmjsjwy@163.com向市建设局进行反映。
其中,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方案》要求,对照整治内容,针对公共收益归集、分配、使用和公示等情况,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属地区物业主管部门。各业主委员会要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抽查核实阶段(7月底前),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以及街道(镇)、居(村)民委员会组成调查组,对辖区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抽查核实,形成问题清单并收集问题佐证材料。
集中整治阶段(8月底前),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指导街道(镇)、居(村)民委员会就地化解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由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相应处罚。各部门作出的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部门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月底前为验收巩固阶段,各区物业主管部门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建议清单”,上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同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公示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你家物业有这些问题吗?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
快去反映吧!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袁舒琪
编辑:罗小州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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