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例!“冰墩墩”遭遇“李鬼”,立案调查!
要问谁是北京冬奥会的顶流?
吉祥物“冰墩墩”
必须拥有一席之位
但大家要注意了
“冰墩墩”形象
可不能随意使用噢
部分商家利用奥林匹克标志从事不法经营行为,私自在蛋糕、工艺品等商品中使用“冰墩墩”形象,引发侵权。近日,海沧某珠宝店就因涉嫌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冰墩墩”标志黄金首饰,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来源:厦门日报视频号
这也是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
首例涉嫌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
专有权案件
2月21日
海沧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
对辖区某珠宝店进行突击检查
在柜台展示橱窗里
执法人员没有发现“冰墩墩”踪迹
而面对检查
店家也表现得一脸“无辜”
坚称“从未销售过相关产品”
经过细心排查
执法人员终于在该店收银台下的柜子内
查获了两个黄金“冰墩墩”吊坠
及相关销售单据
在一家首饰店查获的“冰墩墩”标志黄金首饰。(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经核查
该珠宝店并非北京冬奥组委官方认定的供应商,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都属于本条例所指的奥林匹克标志”。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珠宝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冰墩墩”标志的黄金首饰,并对该店立案调查。
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
市场监管部门
将持续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
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力度。依托互联网技术,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
看到这里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
到底哪些行为会侵犯
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编辑:卢婷雯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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