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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漳州市芗城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5号
2022年3月20日,芗城区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系集中隔离管控重点人员,已第一时间全程闭环转运至漳州市医院朝阳分院隔离治疗。
漳州市芗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泉州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号)
2022年3月20日晚,经泉州市疾控中心复核, 我县在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3例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例阳性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市、县两级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同时开展流调溯源、排查风险人员和风险区域。目前追踪到的密接者已全部管控到位。后续相关信息将动态发布。
请广大居民群众持续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县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台商区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法律法规,经专家研判,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原以村为单位闭环,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的东园镇和张坂镇其他村新划定为管控区。即划定东园镇、张坂镇全域(除封控区外)为管控区。
管控区群众居民严格遵守管控区防控措施和《泉州台商投资区村(小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导则》相关规定。
二、将洛阳镇屿头村洛阳大道顺佳公寓(洛阳大道462-1号至462-19号),屿头村埭园路埭园小区20号楼,前园村村口自然村66号、68号、70号、72号、76号划定为封控区;将东园镇东园村新街231号、234号、245-1号、234号民宅南面无门牌号平房和无编号公厕划定为封控区;将张坂镇下宫村下宫自然村港沟路以南的门牌号下宫345号、356-1号至356-5号、356-8号、356-9号、358-9号,下宫村下街42号、42-1号、50号、55号,上塘村滨湖南路913号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厂区4号宿舍楼划定为封控区。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管理专班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居家隔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三、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党建+”邻里中心资源力量优势,依托“乡镇防控指挥部-片区邻里中心-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穿透式架构,落实“一中心、一张网、多平台”联防联控机制,党员带头深入疫情防控一线,争做疫情防控先锋模范,筑牢防疫“红色堡垒”。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15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梅岭街道、新塘街道、陈埭镇、池店镇增划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 梅岭街道宝龙金色家园10栋盘龙阁。
2. 新塘街道沙塘东一区57号及邻近楼栋,沙塘北一区432号及邻近楼栋。
3. 陈埭镇海尾村七一路215号。
4. 陈埭镇庵上村善和路136号、江浦社区泉商悦湖2栋(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
5. 池店镇东山村西宅小区5栋(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1. 梅岭街道宝龙金色家园11栋、12栋。
2. 新塘街道沙塘社区(封控区除外)。
3. 陈埭镇海尾村(封控区除外)。
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每户每2-3天可安排一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社区)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三、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四、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595-85681229(梅岭街道)、0595-88129907(新塘街道)、0595-85985284(池店镇)、0595-85180143(陈埭镇)。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6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凤里街道延兴路101号、九二路1008号童装城A幢、新华路298号凤凰城14幢A梯。
2.湖滨街道琼南巷1号、琼林北路80号、曾坑星辉一路41号爱尚祖公寓、茂林路131号时尚公寓、龙仙巷24号外滩一号酒店公寓、长辉路4号爱乐皇冠假日酒店员工宿舍、濠江路707号津毓花苑5幢2梯、双拥路56号嘉福华庭A梯、宝岛中路339号泰禾广场9号楼14楼。
3.灵秀镇香江路1733号11幢1梯聚龙公寓、塔华路45号星寓公寓、金塔西路11号名爵青年公寓狮城店、石龙路205号百德米兰1幢、金相路698号洋下辅料市场17幢2单元。
4.宝盖镇上浦一区59号、东港路188号百德康桥31幢A梯。
5.永宁镇朝霞新村单号33号至75号、双号2号至32号、双号52号至66号、双号82号至92号,西门下营双号96号至100号。
6.祥芝镇后湖四区53号、古浮二十区2号万祥祥芝湾3幢。
7.锦尚镇锦尚十四区56号、厝上五区2号至5号。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封控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号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法律法规,经专家研判,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防止疫情外溢,自2022年3月20日起,我市划定以下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丰州镇旭山村、丰州村为封控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划定美林街道、罗东镇(封控区除外)、梅山镇、洪濑镇、康美镇、霞美镇、丰州镇(封控区除外)、官桥镇、水头镇,以及溪美街道莲塘村为管控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管控区域。
三、南安全市域(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划定为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第4号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经研判论证,现就我区社区防控区域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山腰街道北至龙山社区龙山新村155-1号,南至中兴街,东至中兴街26-1号,西至永嘉天地1号楼划为封控区。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二、将山腰街道全域(除封控区外)划为管控区,泉港区全域(除山腰街道外)参照管控区防控标准进行管理。
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闭环管理,居民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生活必需品保障人员,因工作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有效工作证件或特别通行证正常通行。
三、除群众生活必需的商业外,暂停其他经营活动。
四、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切实解决生活、就医等困难。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服务。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为区域人员提供就医服务,建立镇(街道)、村(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五、各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广播、标语、微信、电子屏、宣传车等,高频次、全渠道、不间断加强防控宣传,造浓全社会防控氛围,引导居民全面增强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落实防控措施,主动配合防控要求。
六、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依托“村(社区)党总支--网格(小区)党支部--村民小组(楼栋)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穿透式组织体系,全面组织动员辖区内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工青妇骨干成员和小区物业人员、其他志愿人员等,参加村(社区)防控工作。
七、相关管控措施,视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本通告发布实施后,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的,将依法严肃处置。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专家研判,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防止疫情外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封控区:万安街道大江盛世C区3号楼、大江盛世B区2号楼、恒大翡翠华庭4号楼、世贸璀璨天城5号楼、东华经典小区2号楼、嘉琳广场20号楼,双阳街道阳江花苑6号楼、南山四区46号南山楼、阳光花园城16号楼,马甲镇溪东村38号、新建村园埔45号、永安村土炉39号,虹山乡松角山村松角山27号,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封控区内居民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请及时向驻点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三、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区域。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附:洛江区封控区一览表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福州
截至20日12时
福州究竟有多少封控区、管控区?
一起来看具体名单
一、封控区
仓山区:
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33座房屋区域,红农社区潘宅5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60座房屋区域,盘屿社区铁头29号为中心、四周邻近13栋房屋区域,金山工业园区福湾园27-28号楼,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24-1号周边约100米范围,福湾社区春风苑一区1号楼,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13-1号
闽侯县:
甘蔗街道红旗洲路博仕后龙港城小区5号楼
高新区:
马排村八闽建工工地(含项目部和宿舍)
二、管控区
仓山区:
仓山区二环快速路以南,南台大道以西,三环快速路以北,天演路、福湾路以东区域,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和二十九中围墙交界以南、洪塘路以北、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围墙以东、二十九中围墙以西区域,春风苑一区小区,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自然村
闽侯县:
甘蔗街道红旗洲路博仕后龙港城小区(除5号楼外)区域
高新区:
高新大道以东、湖滨北路以北、湖滨二路以西、滨北一路以南区域
莆田
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3号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3月20日11时起,将仙游县鲤城街道鲤中小区、香港财富二期、城内社区三宫巷21号、金井社区田厝20-1号、学府东路188号君隆财富2号楼,仙游县鲤南镇天博华府B区、兰溪新天地,仙游县大济镇龙坂村绿阳生态采摘园,仙游县榜头镇莲墘社区九鲤北街583号、下昆社区广湖201号列为中风险地区。
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龙岩
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暂时关闭部分公共文旅场所的紧急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3月19日22时开始,暂时关闭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歌舞娱乐场所(KTV)、教育培训机构(文化艺术类)、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影剧院(电影院)等封闭式公共文化场所(馆);A级旅游景点、星级宾馆应严格按行业疫情防控指南和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务必要落实好“预约、错峰、限流”“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暂时停止举办一切大型文旅活动。
特此通知
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9日
来源:福建日报、闽南日报、泉州通客户端、东南早报、福州日报、莆田新闻、闽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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