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送给儿子的房子还能不能要回来?厦门一家人闹上法庭……

厦门日报社 / 厦门日报 2022-08-04


年逾七旬的张先生(化名)

买了一套房子给自己和妻子住

登记在小儿子名下


没成想生了一场病

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医院出来后

还要和妻子搬出住了十几年的房子

住进出租房



近日

厦门思明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年逾七旬的张先生与张太太育有子女4人。2003年12月,张先生在厦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当时还在读大学且尚无收入来源的小儿子小辉(化名)名下,但房子实际由他和太太居住,产权证由太太保管。小辉也出具了一份《保证书》,承诺该套房屋仅作为父母生活居住和养老之用,并保证在父母有生之年不转让出售该房产


2019年,张先生突发脑出血住院。后来,张先生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根据张太太和两个女儿的申请,指定张先生的大儿子大辉(化名)作为其监护人。


大辉诉称

2020年春节后,小辉就威胁父母搬出某小区,遭到拒绝后,小辉就将父母的物品直接清出,并将房门换锁,强行把他们赶出来了


更过分的是,小辉趁母亲在医院照顾父亲,便以产权证遗失为由补办了房子的产权证,准备卖掉房子。实际上原产权证并未遗失,一直由母亲保管。


小辉不仅没有尽到保障父母居住养老的责任,还严重侵害了父亲的权益。希望法院撤销父亲对小辉的房产赠与,将房屋产权返还至父亲名下。


小辉辩称

家里只有我一个儿子留在厦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搬离小区是为了躲避因争夺财产发生争执


大辉多次到某小区闹事、对房子门锁浇灌胶水,逼迫他交出房子,还唆使鼓动母亲及亲属做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陈述这些都是他为了侵占父亲财产做出的行为,希望法院撤销大辉对父亲的监护权。




法院审理认为


该房产是张先生独自出资购买

并赠与小辉

双方赠与合同关系成立

小辉应承担保证

张先生居住权合同义务

双方虽对张先生搬离某小区的原因各执一词,但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结合亲属、护工证言,小辉的主张难以令人信服。小辉声称已将房屋出租给朋友,无法立刻让朋友搬走。然而,朋友对2021年所订合同的中介、内容、租金、房屋坐落等关键信息概不知晓,首期租金支付方式也与小辉所述不符,小辉对收款去向的陈述亦前后矛盾。不仅如此,小辉不同意朋友继续承租、父亲收取租金的方案,他承诺的解决租赁关系后让父母入住,至今仍未兑现。


综上可认定小辉违反赠与合同的约定,且严重侵害了赠与人张先生的合法权益,赠与合同应予撤销,小辉应将房屋过户登记至张先生名下

小辉不服判决

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先生、张太太放弃对房子赠与合同的权利主张,小辉同意父母在房子中居住至终老并配合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并向父母书面道歉。


法官说法

在赠与合同纠纷中,有相当部分是父母将财产甚至是毕生积蓄赠与子女,但子女拒绝承担对应的义务,造成老人晚景凄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0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0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0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意味着受赠人收到了赠与的财产,要注意在赠与合同中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合同或法定义务,切不可过河拆桥见利忘义,致使受赠的财产得而复失。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思法宣 综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编辑:曾欣悦 值班主任:蔡萍萍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中枪,已无生命体征

7月7日福建本土新增“3+14”!霞浦新增多个高风险区

深夜通告!漳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福州发现1例阳性


厦门日报社微信矩阵


扫描二维码下载

厦门日报社App“潮前智媒

轻松玩转黑科技

一键get最潮新闻&服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