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事关厦门市民和来厦游客
新年伊始
厦门端出文旅政策大餐
提振文旅市场活力
市文旅局昨日发布
《关于促进文旅市场
加快复苏若干措施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对市民、游客和在厦人员推出系列优惠鼓励措施,通过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招徕游客及支持商业演出等方式,着力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旅市场加快复苏。
措施自发布之日(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促购
随着春节临近,我市促消费补贴大幕再次拉开,政府真金白银通过线上发放消费券。此番,市区协同加大文旅促消费力度,依托本地OTA平台(旅游电商平台),通过厦门文旅融媒体矩阵发放春节文旅消费券,激活市民游客春节假期文旅消费意愿。
山海健康步道林海线梅海花台多彩鲜花竞相绽放,吸引市民游客前去打卡。/ 厦门日报记者 吴海奎 摄
促游
鼓励招徕游客,奖补也是实打实。《通知》指出,对旅行社2023年1月至3月组织游客在厦旅游,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每晚50元/间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缘湾湿地公园的落羽杉开始染黄。/ 厦门日报记者 林铭鸿 摄
促演
《通知》在支持商业演出方面也释出红利,对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在我市举办的商业演出,2023年1月至6月期间,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500张的,每场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每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8000张的,每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体
不得享受本政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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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申报之日受到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的市场主体,不得享受本政策相关权益。本措施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吴君宁 综合厦门文旅
编辑:曾欣悦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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