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一眨眼
2024年的第一个月
就已经过去了
进入2月
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涉及公积金缴存、房产中介服务等方面
与你生活息息相关
快来看看
先跟小伙伴们说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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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
在岗位上留守的小伙伴
要领足加班费哦
那么加班费怎么算?
■ 2月10日-2月12日(春节、初二、初三)加班发放3倍工资。根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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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厦工作领路费补贴
最高450元
今年1月26日至3月5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会会员
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均可获得一次性返厦交通补助
每人最高可领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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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来了
还有这些事情必须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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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省内跨市就医购药无需换卡
本月起
在福建省范围内(跨设区市)
使用社保卡就医、购药
不用换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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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不高于12%不低于5%
日前,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制定《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事宜,未明确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各地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制定。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办法》规定,其下限、上限分别为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和调整时间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公积金管委会确定,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缴存比例原则上一年可调整一次。
从2024年2月1日开始,全省房地产中介人员须全部实名登记。省住建厅日前出台的《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要强化中介人员的实名从业管理。
《办法》明确,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在申请备案时,应同步在平台完善从业人员实名信息。经纪机构办理初始备案时,要提供本机构所有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信息,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对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发生注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等终止情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备案并交回备案证明。
此外
这些全国性法规
也从2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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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张珺 综合人民日报、厦门日报此前报道
编辑:卢婷雯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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