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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D194**、闽DD36**、闽D230**,当街被查!

厦门日报社 / 厦门日报
2024-09-09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宁静的街道上非法改装车疯狂“炸街”巨大轰鸣声严重扰民


群众举报!

交警迅速出击!


5月14日21时许

群众举报思明区咖啡一条街

存在“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接报后

厦门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迅速行动

在官任路查获闽D194**小型汽车

涉嫌非法改装



经查,该车改短避震,且将原厂排气管改装为四出排气,行驶过程产生极大噪音。民警依法对该车予以暂扣,并依法进行处罚。




5月15日22时许

思明交警大队民警

在体育路湖滨东路口查获

闽DD36**小型汽车非法改装

该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并处罚



5月15日23时许

思明交警大队民警

在湖滨北路滨北转盘路口开展整治行动

查获闽D230**小型汽车非法改装

该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并处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第四十六条规定:


在用机动车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规定: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或者机动车特征、有关技术数据的,处以五千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或者构造的,处以一万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



被查获的改装车主

须将违法车辆载运至有资质的

汽修厂或汽车4S店恢复原状、

消除违法状态、

依法接受处罚后方可领回车辆



发现“炸街”、改装

举报有奖


随着夏季的到来

市民群众夜间活动增多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有所回潮

厦门交警

将联合环保、城管、派出所等多部门

在全市范围内

持续开展“飙车炸街”违法整治

也请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

共创舒适宜居、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市民群众如发现机动车非法改装、

“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可拨打110、12123

或通过厦门交警微信

“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进行举报!


经查证属实的

举报人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来源:厦门交警 视频剪辑:赵博洋(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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