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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国、郭某婷、陈某豪,行政处罚!厦门警方刚刚通报

厦门日报社 / 厦门日报
2024-09-08


近期

厦门两家中介公司为了吸粉引流

臆测编造厦门落户政策谣言

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社会秩序

厦门公安机关依法

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

予以行政处罚



为遏止谣言在互联网上进一步蔓延

影响我市户籍政策实施

日前

厦门警方曝光两起

编造落户政策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



厦门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国为达吸粉引流目的,利用该公司运营的抖音账号“厦门落户**顾问”、“厦门落户**通”“厦门落户***员”,在抖音平台发布厦门外来人口流失 2024年厦门落户政策放宽,无需居住证,无需房产,低学历即可“厦门急了!户口这么快就能拿到?缓解人口下滑压力抢人!”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4年4月26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对杨某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不实图文视频、消除影响。




案例二



厦门某文化传媒公司法人郭某婷、员工陈某豪以公司名义认证了“厦门落户**中心”“厦门落*邦”两个抖音账号,在抖音平台发布图文视频“无学历、无房产、无社保15天即可落户厦门”“厦门为了缓解常驻人口下滑,厦门落户不再看学历”等不实信息,并通过视频进行吸粉引流,致使不实信息、视频大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4年4月28日,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对公司法人郭某婷、员工陈某豪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二人删除不实信息、视频,消除影响。




厦门警方提醒:


切勿轻信不实网络信息

有落户需求的群众

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https://zwfw.fujian.gov.cn)

厦门市人社局网站

以及闽政通APP等

查询落户厦门的具体政策


2023年7月5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各自媒体要严格遵守,依法依规发布各类信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法律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记者:罗子泓编辑:施璐玮 值班主任:蔡萍萍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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