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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考 | 稳住,我们能过!
一学期的学习
即将进入尾声
小青梅为大家整理了
一些关于考试的干货
请注意查收哦!
(仅供参考,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考前静心做好复习准备,查漏补缺
仔细阅读学院考试安排,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携带准考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
准备0.5毫米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英语考试听力记得自己携带耳机并检查电池使用情况
自己携带手表,便于掌握考试时间
注:大学计算机基础详细考试安排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全文”获取
2、在闭卷考试中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器材或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参考资料、字典、作业本、纸条等放在课桌内、桌面上或藏匿于手上、试卷下、衣物内等。
3、将与本场考试有关的内容书写在考场的墙体、桌面、座椅、抽屉或衣物、肢体上等。
4、在考核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或以口头交谈、肢体语言形式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传递或接收资料、纸条。
5、在考核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通话或发送、接收信息。
6、在考核过程中将试卷、答题纸(卡)带出或传出考场。
7、考前窃取试卷或标准答案 。
8、考核结束后盗走答卷、篡改答案或分数。
9、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核材料。
10、在实验考试中伪造、篡改实验结果或抄袭他人实验报告。
11、协同舞弊。
12、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行为。
13、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留校察看,没有学位证)
14、在考核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发送或接收与考核内容有关的信息。(留校察看,没有学位证)
15、组织作弊。(留校察看,没有学位证)
16、其他舞弊行为。
发生以上违纪行为而不听劝告者,成绩无效,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首次舞弊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分,再次舞弊者,一律开除学籍。
祝大家在期末考试中
端正心态,科学备考!
掌握重点,超常发挥!
最后小青梅为大家奉上
一瓶独家喷雾
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本学期校园生活完美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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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封面图 | 技术部 赵泽龙
责编 | 新媒体部 卢可奇 张美珺
审核 | 何芸恬 姚雨辰 裴鑫怡
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传媒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