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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教职工返校、开学准备工作,湖北大学第16号通知发布!

新闻中心 湖北大学 2021-10-28




指挥部通知(第十六号)


关于组织教职工有序返校

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方案



为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湖北省、武汉市和学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现就组织学校教职工有序返汉、返校、复岗、复工,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教职工返汉



(一)全体教职工原则上应于 4 月 8 日前返汉。按照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湖大社区所辖在外滞留居民返汉流程》等方面要求,由人事处牵头,湖大社区居委会、学校各二级单位密切配合,继续抓紧抓好身体健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教职工安全有序返汉工作。全体中层干部原则上必须于 4 月 8 日前返汉,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汉的,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以单位(部门)名义,向相关校领导请假。请各二级单位于 4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10:00前,通过网络方式(微信等),向学校指挥部(联系人:唐良敬、刘春晖)报告本单位教职工(含中层干部)返汉情况。

(二)仍在国(境)外的教职工原则上暂不返汉。现仍在境外的外籍教师和身处国(境)外的教职工,原则上暂不作返汉要求。确需返回的,须经学校指挥部正式批准,且须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控措施、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入境后在统一集中隔离点进行 14 天的隔离观察。费用等相关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做好未按期返汉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每一位未按期返汉教职工的去向、所在地和未返汉原因,确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原因而暂未返汉的教 职工,各单位须采取“人盯人”“点对点”方式、实行“日报告”制度,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因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原因而暂未返汉教职工,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返校复岗工作。 


教职工返校



(一)分批分类复岗工作。自 4 月 9 日(星期四)至正式开学期间,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各类人员返校复岗工作。各单位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唐良敬、刘春晖)申报复岗工作任务和人员名单。返汉教职工要在继续做好自我防护,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外出”的前提下,服从学校和所在单位统一安排,尽力做好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原则上,学校除一线疫情防控、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维持校园安全稳定、承担重要工作任务,以及因实验室科研工作急需等方面人员(含博士后)之外,其他教职工在开学前均不来校复岗工作,有关工作任务采取线上办公的方式进行。

(二)复岗工作的教职工,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返校前已在武汉连续居家隔离 14 天;

    2.持有湖北健康绿码;    3.本人及身边家人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

(三)复岗工作的教职工进校,须严格进行身份验证(湖北健康绿码、身份证或校园卡)。学校大门封控点安设红外检测仪,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可以进入校园;体温高于 37.2℃的,不得进入校园。倡导来校复岗工作的教职工错峰上下班,避免车辆、人员在校门口聚集。

(四)复岗工作的教职工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公共场合尽量不使用空调;办公时,相互间应保持 1.5 米以上的安全间距;倡导六楼以下不乘坐电梯。建议教职工乘坐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复岗工作的教职工实行每天体温检测制度。各单位要求本单位复岗工作的教职工,每天上午、下午出门上班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安排专人负责采集信息、督促指导。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立刻停止复岗工作,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医院,学校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其他要求


 

(一)安全有序开放实验室。各学科性学院面向教师、博士后以及已在校学生,正常开放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科研组织工作,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保障服务。

(二)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组织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和室内活动,可采用在线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原则上不组织集聚性教职工文体活动,提倡线上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三)确保用餐安全。学校食堂采取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打包分餐、分散就餐、保证安全就餐距离等方式,确保用餐不扎堆。严格落实餐具食材、内部环境、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杀工作。后勤集团负责每天定时对校园公共场所以及各办公大楼等区域进行消毒。办公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并配备洗手液等消毒用品。

(五)严格控制教职工外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参加会议、旅行或其他活动。确需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备行程。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岗工作、靠前指挥,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原则,严格防控纪律要求,第一时间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复工、检查慰问等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学校指挥部备案。


湖北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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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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