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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们注意啦!在松山湖这样骑车不仅危险还违法!!

2016-10-14 幸福松山湖




前段时间

松山湖交警对摩托车、电动车

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

很多网友表示不能理解


但如果看了这位网友

在曝光台的留言

你也许有些感触

@浪子的留言

↓↓↓



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工业东路,这个时候公路机动车辆道上会很多骑车的上、下班的人与汽车枪道,个人认为这个现象非常危险,骑车的与开车的任何一方一个出现抢道,都有可能出现带血的教训。安全出行,应人人有责,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有所警觉,建议管委会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园区的企业也需对员工参与交通的安全意识进行宣导与培训,提升每一个人的安全认知,都做到文明出行、安排出行!


大家千万不要

对这样的事情麻痹大意

不放在心上


就像前两天

在东莞樟木头百果洞路口

发生一件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一辆小轿车撞倒一部电动自行车

车上一名初中女生当场死亡

这样如花一般的少女

就这样永久的离开了人世


我们在感到痛心的同时

更应该重视起来

避免这样的惨案再度发生


所以今天

松湖妹就给大伙科普下

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行驶?

怎样行驶才是正确的?

赶紧来看看吧!


↓↓↓


Tips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的批示,东莞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禁止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不准电动自行车(含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等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那怎么判断自家的车子

是不是电动自行车呢?

↓↓↓


Tips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三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四是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属非机动车。因此,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四种条件之一的电力驱动车辆,均不能认定为“电动自行车”,且不属于非机动车,应按机动车处理。



看到这里

相信小伙伴们都清楚了

在松山湖只要是电动自行车

都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哦!

如果你为了一时的便利

不顾自己的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而做出以下这些错误行为



在人行道行驶



在机动车道行驶


将会遭受50元以下罚款处罚

假如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话

交警蜀黍将会依法扣留车辆哦!


那么电动自行车在哪里行驶

才是正确的呢?

↓↓↓


Tips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对违法本规定的,可按“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代码:2009)”或“没有非机动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代码:2005)”,对驾驶人处罚款20元。




为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电动自行车哦!

其实在松山湖小伙伴出行

还可以选择公交车和公共自行车哦

不仅安全还环保呢!

不知道的朋友请戳下方

➷➷➷

公共自行车办卡攻略收好不谢!

松山湖园区超详细公交线路大全,一定有你不知道的!


最后

松湖妹在这里呼吁大家

不仅开摩托车的小伙伴

要遵守交通规则!

所有松山湖的小伙伴

出行的时候都要遵守哦!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松山湖因你更安全


点击“阅读原文”,曝光您身边的不文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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