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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广东下月起生二孩不用审批,直接登记!

2016-10-22 幸福松山湖


下月起,生二孩不用再审批了!

二孩夫妇和一孩一样

只需办理生育登记



下月起生二孩无需再审批

以往,生一孩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即大家常说的“准生证”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对生育二孩实行的才是审批制度,“再生育审批很严格,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才能批准生育。”


比如在“单独二孩”时期

生育二孩就需要向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才能怀孕


近日,广东省卫计委正式印发《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对生育二孩采取与生育一孩同样的登记制度,且在流程、材料和时限等方面日益简化、优化。“从计划生育服务证过渡到生育登记证明,现在还有一张《生育登记证明》,以后会逐步推广网络办事,实现信息化。”



生育登记无需赶回户籍地

  生育后半年仍可办理


以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在生产之前进行。按照《办法》规定,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最晚的时间是生育后半年。
以往需要到男方或女方户籍地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11月起,生育登记地可以是男女方的户籍地,也可以是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这意味着,夫妇在外地工作,办理生育登记,无需赶回户籍地。
在此前需要同时提供11月1日以后,除了其他材料外,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生育登记只需提供其中之一

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还是要先办理生育登记

不能等到生育后


没有生育证明孩子也可入户

对于孩子入户,公安部门将有一个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过程,如果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将通报给卫生计生部门进行依法处理,但不作为入户的前置条件。


七种情况生育仍需审批

《办法》也明确了符合政策内二孩之外仍可生育,但需审批的七种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6、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需要先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后,再进行怀孕生育。且《办法》明确表示,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应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这些特殊情况也可办理生育登记


1、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都可按照《办法》进行生育登记。


2、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夫妻

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相关机构凭证明施行辅助生殖技术手续。


3、未办理结婚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也可按《办法》办理生育登记。



快把这个好消息

告诉准备要二孩的朋友吧


(内容来自东莞时间网、、南方都市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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