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最新政策:非上市公司税负最多可降20%!
什么类型的公司可以享受股权激励税收优惠?
递延纳税对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昨天(11月29日)下午
东莞市地税局联合市金融局等部门
在松山湖控股大厦举行
‘激’不可失”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及制度安排研讨会
为现场近300位企业代表解疑答惑
那么这场会议上都有什么干货呢?
现在松湖妹仔细跟大家说道说道
我们来具体看一看
股权激励政策到底有什么变化
首先是非上市公司的变化:
非上市公司只纳一次税
这个变化在于
由两个征税环节合并为一个
也就是说
纳税人在行权等环节暂不纳税
而是递延至转让股权时
按财产转让一次性征税
由于统一适用20%的税率
纳税人的税负可比原来降低10%—20%
有效缓解了纳税人在行权等环节时
纳税现金流不足的问题
PS.所谓的递延纳税,就是纳税人取得股权激励和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时候不用纳税,什么时候转让,就什么时候纳税。
那么适用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
有哪些类型呢?
而需要注意的是
“新三板”挂牌公司纳入非上市公司的范畴
目前松山湖“新三板”挂牌公司22家
新三板在审企业4家
上市后备企业19家
具体如下
新三板挂牌企业: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锐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三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意普万尼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安尔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硕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瑞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爱瓦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松湖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球清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科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拓荒牛智能切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天宇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集新型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微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酷乐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在审企业:广东微模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易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本润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备企业:领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安美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康菱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泛亚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瑞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阿尔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佳禾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中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瓦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龙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远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世纪网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科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安尔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泰通农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上述企业及其他未上市企业
可递延纳税的条件如下
上面的条件中提到了
技术成果入股
这里有2个关键条件
好了
关于非上市公司的部分
就讲到这里
然后是上市公司的部分
变化有亮点
①将可分期缴税的人员范围
由高管扩大至全体成员
②实行的股权激励缴税时间
则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也就是说
上市公司可延迟半年缴纳
松山湖上市企业有3家: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就是关于股权激励的
备案资料
对于这次的政策变化
看看相关人士是如何评价的
本次研讨会为全市企业进一步规范上市前后的财务运行和税务事项处理提供了专业的指导,体现了东莞对于鼓励企业创新、人才创业的决心,势必为东莞企业的改革转型带来新的动力。
--参会企业代表
这些纳税服务措施,促进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政策落地实施、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助推东莞经济发展、服务东莞经济大局。
--市地税局相关人员
信息来源:东莞日报,东莞阳光网
综合整理:幸福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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