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17中央“千人计划”开始申报了,这七类人才可以申报!

2017-06-19 幸福松山湖


还记得中央“千人计划”

松山湖一共有6名专家获得了

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点击图片可放大)



新一批国家“千人计划”

申报工作开始啦!

为提高申报成功率

市人才办将于下周内统一组织申报人员

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申报材料的准备、答辩指导等

符合条件的专家们

赶快来报名吧!


神马是“千人计划”?

据介绍,《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中央层面实施“千人计划”,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用5~10年时间引进20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东莞市中央“千人计划”专家配套资助实施细则》,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包括由我市推荐入选的和由市外引进的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其中由市外引进的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分创业类和聘任类进行资助。


1由东莞市推荐入选的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可按中央财政资助的1:2比例配套资助;2由市外引进的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属创业类的,按中央财政资助的1:1比例配套资助;3由市外引进的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属聘任类的,按中央财政资助的1:0.5比例配套资助。



哪些人可以申报?

符合这7种条件就可以!

↓ ↓请滑动浏览↓ ↓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 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 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 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青年项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 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

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申报时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五)外专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 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 个月。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 次。创业人才、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

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申报需要准备啥资料呢?

↓ ↓请滑动浏览↓ ↓


(一)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青年项目:省属科研院所由省科技厅汇总,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汇总申报,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汇总,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由省卫计委汇总,省属金融机构由省金融办汇总,市属单位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汇总。以上各单位汇总审核后报省人才办。


(二)创业人才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并将申报材料及核查报告(一市一份总报告即可)报省人才办。


(三)外国专家项目:省内单位(含中直驻粤单位)由省外专局汇总审核,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外专局。


(四)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由省文化厅组织申报汇总后,经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同意后报文化部。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材料由省直单位或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单独报送至省人才办。


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申报书、附件材料表样及填报要求、青年项目申报须知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如何申报呢?看这里!

请园区内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和个人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中央“千人计划”意向申报人员汇总表》进行填写,并于2017年6月21日(本周三)中午前发送至邮箱1303158948@qq.com处,市人才办会根据意向申报名单,于下周内统一组织申报人员进行中央“千人计划”申报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准备、答辩指导等。


联系人:赵达吉

联系电话:0769-22891900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预报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