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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喊话啦!产业载体快来申报,最高可获200万元!

2018-01-05 松湖妹 幸福松山湖



“文化+科技”
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

我们在追求艺术与科技融合的创意时代

文化产品已不仅仅能提供娱乐消遣

更重要的还能提升人的精神境界

为健全松山湖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进一步推动园区文化产业发展

《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

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啦!

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可获得最高200万元载体认定奖励

还可获得投资奖励载体建设补贴

以及租房和装修补贴

如此利好的消息,还不赶紧来围观!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以下简称文创园)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的文化创意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技术及服务平台,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如今,为规范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申报、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松山湖新修订了《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助推园区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申请认定

“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

称号的好处都有哪些?

让松湖妹一一告诉你

投资奖励

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且实际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含)以上

的文化产业项目

按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

将给予其投资主体

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载体认定奖励

获得国家、广东省、东莞市以及松山湖等

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等

按照“从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

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

50万元、30万的一次性奖励


载体建设补贴

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5%

给予其运营主体一次性建设补贴

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租房和装修补贴

(一)对进驻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企业,按每平方米每月45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支付房租的50%,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限3年。


(二)对进驻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给予100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每月45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3年。


(三)对进驻经松山湖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租用或购买办公用房并进行装修改造自用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50%,同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认定的好处这么这么多~

那么,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要如何申请认定?

现在,赶紧接着往下看

认定

条件


(一)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法人单位

(二)具有合法、完备的立项审批手续

(三)主导产业及行业门类符合东莞市、松山湖的文化产业政策重点扶持方向和产业布局规划,文化产业占比60%以上

(四)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文创园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不低于60%;

(五)有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及文明氛围良好;有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交易推广以及融资等公共服务;

(六)文创园实际投资额应达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已入驻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设计室、工作室等)15家及以上,且使用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

(七)文创园的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5年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用物业的,要求租用合同期不少于5年,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八)规范运营一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已获得

“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

称号的

应根据本办法重新申请认定


经国家有关部委办局认定

文化产业类园区(基地)

经广东省文改办认定的

“广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广东省文化厅认定的

“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

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东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东莞市文化产业基地”

可直接获得

“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称号


申报

资料


(一)《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两年内无违规证明;

(四)企业资质证书及近两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  

(五)园区(基地)自有物业房地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六)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七)园区(基地)运营和发展策划书(需包含产业规划、空间功能规划、投资收入分析、中长期发展目标、管理运营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节能等保障措施);

(八)园区(基地)已入驻和意向入驻文化产业经营单位经营项目及使用面积的清单;

(九)宣传文体局要求提供或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了!以上所有材料

均需验原件存复印件

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并装订成册

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哦!


认定

流程


(一)集中申报和统一认定:

认定将采取年度集中申报、统一认定的方式,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机构及园区(基地)管理单位均可申报,而申报通知将在松山湖管委会官网(www.ssl.gov.cn)发布。


(二)审查和复查:

自收取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而审查结果会出现两种情况:

① 通过审查,将收到受理回执;
② 不通过审查,将收到书面告知补充资料,并将申请材料退回。企业完善材料后,于2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三)社会公示:

通过审查的,由宣传文体局通过松山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审批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公示期满,宣传文体局将拟认定“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名单报管委会审批,对通过审批的申请对象,由宣传文体局授予“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温馨提示

目前,申请指南还未正式推出

不过,想要申请认定的小伙伴

可以提前准备申报资料哦!

认定成功后

这些事项也需要注意注意!

赶紧看!


每年12月,文创园运营主体需将文创园当年的发展情况及经营数据报送宣传文体局。由宣传文体局负责组织对文创园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② 经认定的文创园若发生以下重大变更行为之一,应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宣传文体局。

(一)文创园的功能发生变更;

(二)文创园的管理单位发生变更;

(三)文创园的公共服务平台或基础设施发生变更;

(四)影响文创园经营的其他事项变更。 


③ 经认定的“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称号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认定。

松山湖不仅出台了文创园认定政策

还新修订了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通过奖励、补贴和配套等方式

促进文化产业项目落户和领域投资

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助推园区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提升园区文化软实力

如此利好的消息,还不赶紧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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