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公布!松山湖这669家企业符合人才入户资格,赶紧去申请!

2018-03-09 幸福松山湖


2018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申报工作开始啦!

那么,问题来了!

你所在的企业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才有资格申报呢?

赶紧来了解一下?

企业申报资格

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松山湖的实际,本年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4、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5、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2017年度松山湖先进工作单位、列入东莞市和松山湖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新增发明专利申请量前10名企业。


注意了!

申报的单位或企业应当落实社会责任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高新区

对安全生产、治安防范

不稳定因素化解、依法经营等有关规定

管委会将以相关落实情况

作为人才入户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那么

松山湖符合2018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资格

的单位及企业具体有哪些?

赶紧接着往下看!


第一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第三类: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第四类: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第五类: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第六类: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第七类:2017年度松山湖先进工作单位、列入东莞市和松山湖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新增发明专利申请量前10名企业


Tips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

请严格按照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见“阅读原文”)

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

申报方式

请填写好的《东莞市企业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见“阅读原文”)并报送到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


申报截止时间

3月18日


申报提交地址

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

即市民中心一楼57、58窗口


申报截止后

管委会将综合考虑辖区公共资源情况

及各申报情况

落实获评企业名单及具体名额分配


当然啦!

除了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外

员工也需要符合下面这些

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才可向所在企业提出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哦~


个人申报资格
基本条件

参评员工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①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②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③ 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1 年。


资格条件

参评企业员工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① 最近 24 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 1000 元;

② 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

③ 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④ 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⑤ 近 5 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⑥ 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现在

大家对2018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

都清楚了吧?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赶紧行动起来吧!

重要的事情再说三遍!

申请表需在3月18日前提交!

需在3月18日前提交!

需在3月18日前提交!

不要忘了要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和申请表

申请资格单位及企业名单也在里面哦~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详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