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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133人,冻结金额超1亿!东莞扫黑除恶连出重拳!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东莞日报 Author 东莞日报


今日上午

市公安机关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通报半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开展情况


市公安局先后侦破

钟某波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企石村干部姚某志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4·3”涉恶犯罪团伙

等一批大案要案

震慑86名涉黑涉恶嫌疑人主动自首


▲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


扫黑除恶档案1


打掉黑社会团伙

牵出特大网络赌博案


今年2月6日

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以钟某波为首的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团伙成员25名

其中刑拘21名

根据线索侦破“5·2”特大网络赌博案

冻结涉案账户2118个

共计1.354亿元



打掉一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发现,以钟某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通过开设“浩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鼎亿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浩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非法放高利贷,挂靠境外博彩网站开展网络赌博,对拖欠赌债或高利贷利息的借款人、担保人,采取非法禁锢、泼红油漆威胁等方式追讨非法债务。


经连续多日侦查,专案组准确把握战机,于2月6日20时组织100多名警力分成16个抓捕小组,在全市16个点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一举抓获钟某波等2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管制刀具、欠条、账本、电脑、小轿车等作案工具和案件物证。


目前,专案组初步认定以钟某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案13起、非法拘禁案1起及多起开设赌场案。


冻结涉案账户2118个共计1.354亿元


该犯罪团伙被摧毁后,市公安局又从市局扫黑专班、网警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该团伙涉嫌的网络赌博线索进行深挖扩线,延伸侦查,从中发现了一个特大的网络赌博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境外架设赌博网站平台,境内组织实施赌博。


经过近4个月的秘密侦查,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及违法犯罪证据。


6月5日,收网时机成熟,市公安局组织清溪、长安、虎门、厚街、麻涌分局共出动警力1151人,分别在广西、湖南、深圳、惠州及东莞14个镇街同时对“5.2”特大网络赌博犯罪集团展开统一收网行动。


行动中共抓获涉案人员133人,其中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1人,涉及赌博网站24个,缴获电脑128台、手机193台、汽车36辆、银行卡627张、存折16本;共分2批次共冻结账户2118个,冻结金额1.354亿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扫黑除恶档案2


打掉一个村干部涉恶犯罪团伙


今年1月26日

以姚某志伙同村委干部非法采砂的

犯罪事实为突破口

市公安局设立专案组

经过近1个月的缜密侦查

成功打掉了

“12·26”非法采矿涉恶犯罪团伙

先后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

涉案金额高达85万元


2017年12月25日,市公安局接到市纪委转来关于企石镇深巷村原党工委书记姚某志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线索,不法分子在没有得到采河砂许可的情况下,长期在企石镇东江河上抽取河砂,涉案金额初查达84.94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接到线索后,市公安局扫黑打击专班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以“12•26”非法采矿案立案展开侦查。


专案组经过多日的走访排查,大量调阅视频资料,发现该团伙以姚某志为首,伙同村委干部,在没有得到采河砂许可的情况下,长期在企石镇东江河上抽取河砂,涉案金额较高,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该团伙涉案人员较多,成员结构比较复杂,且实施犯罪活动涉及面广,为防止打草惊蛇,以能够彻底铲除该社会毒瘤为目的,专案组决定对该团伙成员及犯罪事实展开秘密调查。


在充分掌握大量犯罪事实与证据后,1月26日,专案组展开抓捕行动,一举捣毁该犯罪团伙,当场抓获姚某志在内的违法犯罪人员4名。


经审讯,姚某志等4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采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扫黑除恶档案3


成功打掉“4‧3”涉恶犯罪团伙


2018年7月31日

市公安局扫黑专班联合万江分局

经过缜密侦查

成功打掉一个特大涉恶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

查扣涉案车辆20辆等一批涉案物品

冻结资金500多万元人民币

2018年4月2日,市公安局接报称,被害人黄某聪于2017年1月初,被一伙男子非法拘禁5天,并被强迫写下42万元人民币的欠条和借款合同。4月3日,市公安局扫黑专班接报后,联合万江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侦查,专案组发现被害人黄某聪从2016年开始,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成做下线,收受他人外围赌球及六合彩投注,非法获利约30万人民币。后因黄某聪的下线赌博人员欠其17万元人民币未还,黄某聪未能与周某成对数交收,周某成多次催还赌债未果。


2017年1月16日,周某成以协商如何偿还赌债为由,将黄某聪诱骗到东城区浩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伙同周某湾、周某强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对黄某聪进行恐吓,并将黄某聪非法拘禁在该公司内长达5天,强迫其写下42万元人民币的欠条和借款合同。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发现周某成背后隐藏着一个重大的涉恶犯罪团伙,以周某成、周某钊、周某强为主成员,平时的“主要业务”为放高利贷及收受外围赌球、六合彩投注。


7月31日14时许,在掌握该涉恶团伙的犯罪证据后,市公安局扫黑专班联合万江分局,组织138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先后在我市东城、莞城、石排、大朗、中堂以及广州市新塘等地,抓获周某成、陈某玹、周某钊、周某强、周某湾等犯罪嫌疑人25人,其中刑事拘留23人,侦破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类型案件10起,查扣涉案车辆20辆、借据1批、电脑主机6台、传真机4台、笔记本电脑3台、砍刀3把、仿真手枪1支等涉案物品,冻结资金500多万元人民币。


经查,该涉恶团伙先是在东城区成立了浩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后由于股东发生变更,犯罪嫌疑人周某强、周某成、周某钊发起,出资成立周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前后两个“空壳”公司主要从事放高利贷违法犯罪活动,利息为100至150厘,以每月1500—2000元人民币底薪加提成的方式,雇佣社会人员叶某焜、谢某辉、周某平、张某为收账,并由叶某焜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叶某焜等4人以淋红油、砸门窗、非法禁锢等手段,先后对10多名借款人进行暴力讨债。另周某强、周某成、周某钊还开设账号,由周某湾等16人作为代理,非法进行网络投注六合彩、时时彩、足球、篮球等赌博犯罪活动,周某湾等16人又发展一批下线进行网络赌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松湖妹在这里提醒大家哦

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

请立即举报!

举报涉黑涉恶最高奖励20万


东莞市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形式:

(一)来信举报: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8。

(二)来访举报: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三)电话举报:110或0769-23055555,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记录举报情况。

(四)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东莞警察网”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网址为http://www.gddg110.gov.cn。


举报范围:

(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二)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四)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五)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板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八)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奖励原则:

(一)举报奖励实行按案施奖,物质奖励原则。

(二)举报奖励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对于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三)举报奖励实行最高奖励原则,同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同时符合本办法中多条奖励标准的,只按其中数额最高的进行奖励。


举报奖励条件:

举报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奖励:

(一)举报的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对成功破获案件或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

(二)举报的内容为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提供相关线索或信息,对成功破获案件或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间接作用的。


举报奖励标准:

(一)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一起以上三起(不含)以下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三起(含)以上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三)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


不予奖励的情形: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举报的不予奖励,如涉及到立功及减刑的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认定;

(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先于举报人交代了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的,对于举报人不予奖励;

(三)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检举属其职责范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不予奖励;

(四)法律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奖励兑现:

(一)对举报线索的审核认定由案件侦办机关负责;

(二)按照“谁受理、谁回告”原则,受理举报的部门在收到案件侦办机关的审核认定反馈之日起5日内将审核认定结果回告举报人,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原因。

(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的发放,由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案件侦办机关的认定,及时兑现举报人奖金,秘密发放举报奖金;

(四)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亲自或委托他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其他领取方式。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市财政设立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专项资金。


举报保护:

(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情况和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列入密件管理,严禁将举报人的情况向其他工作人员及与办案无关人员泄露,凡泄露情况一经查实,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情况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奖励办法解释:

本办法由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所称“直接作用”是指举报人的举报使办案机关迅速获取重要证据,破获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间接作用”是指举报人的举报使办案机关获取相关信息、证据,经过进一步工作,破获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22日。



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日



消除黑恶势力对群众的

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如果你身边有这些黑恶势力

请立即举报!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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