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莞零新增!广东新增31例!江门首次确诊1例
东莞累计七例确诊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①:李某,女性,27岁,籍贯湖北荆州,常住东莞厚街镇。1月13日前往湖北武汉等地探亲,21日返莞。1月21日出现全身酸痛等症状。1月22日入院隔离治疗。
病例②:刘某,女性,23岁,在武汉读书,1月22日放假到东莞南城探亲,下午开始出现咳嗽。1月23日入院隔离治疗后转入定点收治医院。病例③:祖某,男性,26岁,湖北黄石人,在武汉工作。1月21日到东莞常平镇探亲,1月23日发病。当日入院隔离治疗后转入定点收治医院。病例④⑤:两例病例为夫妻关系,丈夫阳某,37岁,湖南娄底人,妻子王某,34岁,湖北武汉人,常住东莞大朗镇。两人1月16日自驾从东莞前往武汉,1月24日凌晨返莞,当天下午和晚上王某、阳某先后发病,入院隔离治疗后转入定点收治医院。病例⑥:霍某,男性,30岁,湖北武汉人,常驻东莞高埗镇。患者1月12日回武汉,1月22日晚返莞,1月23日出现无明显诱因出现咳嗽症状,1月24日入院隔离治疗后转入定点收治医院。病例⑦:俞某,男性,24岁,湖北襄阳人,在武汉读书。1月16日到东莞寮步镇探亲,1月20日发病后在家自行服药。1月23日入院隔离治疗后转入定点收治医院。上述病例均为一般病例,经治疗后,目前已无发热、咳嗽、咳痰及其它不适,病情稳定。已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均无异常。近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在新版诊疗方案中有9个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事实非常重要你一定要知道相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新版诊疗方案在流行病学特点、诊断标准、临床分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重症治疗等方面都做了一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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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病原学特点:大幅增删修改。新型冠状病毒与 SARS 同源性达 85% 以上。
2. 增加了对流行病学特点的介绍,明确了「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3. 临床表现:增加了对潜伏期和特殊人群患病表现的描述。潜伏期一般为 3-7 天,最长不超过 14 天。多数患者预后良好。
4. 疑似病例的定义:将「武汉地区」改为「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增加了「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这一描述,将标准从「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和临床表现」改为「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
5. 重症病例改为重型临床分型:删除「 肺部影像学显示多叶病变或 48 小时内病灶进展>50%」和「合并需住院治疗的其他临床情况」两条标准,调整其他标准的表述。
6.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调整上报方式和上报时机;将「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检测」改为「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即便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阳性,也建议及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
6. 一般治疗:删除糖皮质激素治疗;
7. 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新增糖皮质激素、肠道微生态调节剂、恢复期血浆治疗等治疗方式,强调心理疏导的重要性。
8. 中医治疗:完善了原有的治疗方案。
新版诊疗方案全文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摄影:小坛坛
编辑: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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