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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医保分局小姐姐上线!对欺诈骗保行为“说不”!


医疗保障基金是广大参保群众的
“治病钱”、“救命钱”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不仅是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责
更是每一个参保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日,松山湖医保分局围绕

打击欺诈骗保的主题
自主编创一部具有本土文化味道特色的
科普微视频
让广大参保群众更直面地了解欺诈骗保行为
提高自身警惕!
跟松湖妹一起来看看吧~


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参保人员还是医保经办人员
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
以下所介绍的欺诈骗保行为,你知道吗?





定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药店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参保人员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工作人员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守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松湖妹提醒定点医药机构

及广大参保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目前,医保部门已经引入人脸识别技术、
开通电子医保卡功能啦
电子医保卡使用更方便、更安全
大家赶快激活使用吧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操作办法


第一步,用手机扫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并点击关注“东莞医保”; 


第二步,进入公众号后,点击菜单栏右下方“医保凭证”,点击“激活电子凭证”; 


第三步,点击”激活电子凭证“,然后根据指引完成身份验证并授权激活; 

   用户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入口进入激活流程,需要用户进行身份信息的授权及人脸识别后完成签发。签发后建议用户设置医保电子凭证密码。


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


医保电子凭证成功激活后,当参保人在市内定点药店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时,可用手机点开“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点击“医保凭证”➡“激活医保凭证”➡“立即使用”,即可向药店或医疗机构出具专属二维码,实现扫码无接触办理相关医保结算等业务。
目前全市的社区门诊已基本覆盖,其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东华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作为线上支付的试点医院已开通线上支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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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编辑:Chookey

责编: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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