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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一天内走丢两个孩子,家长们请照看好自己的小孩!“偷挖小孩器官”信息系谣言!

2016-10-25 玉溪那点事


警情通报1

10月24日7点39分许,家住东村的胡某向派出所报称:其孙女黄某在上学前不见了,请派出所帮忙找找。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到,走失孩子名叫黄某,女,今年7岁,汉族,母亲在建水打工,黄某常年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早上6点10分许,黄某外公按照惯例去叫孙女起床上学,发现孙女不在房间就到处找,找了1个小时左右仍然没找到才报警的。民警了解情况后,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监控查看都未发现孩子的踪影。


过了一会,孩子外婆回忆起黄某几天前跟她提到过想妈妈了,民警随即让老人打开孩子母亲的房间,开门后民警发现了黄某。

2

10月24日11点21分许,家住六一社区的倪某向秀山派出所报称:其侄女倪某某早上到学校上学,结果老师打来电话说孩子没在学校,家人已经找了两个多小时仍然没找到,请派出所帮忙找找。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向家属了解到,走失孩子名叫倪某某,女,今年10岁,汉族,现住金河冷库附近。早上出门到学校上学了,结果老师打来电话说孩子没在学校。民警了解情况后,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监控查看发现孩子确实出了家门去上学。民警及家属正在四处查找时,有群众打来电话称看到孩子在县城娱乐城附近,民警及家属立即赶往娱乐城,孩子就是倪某某。


蜀黍提醒

家里有小孩子的家长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看护,家长在监护好孩子的同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家长应让孩子背出父母的手机号、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或者给他们带上标志身份的腕带或者胸卡,隔三差五进行检查。另外平时少叫孩子乳名,告诉孩子正确的户籍名。万一发现孩子走丢,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以便及时有效找寻。

针对近期微信群、朋友圈出现云南省玉溪、红河、普洱、德宏、西双版纳等多个州市出现“偷挖小孩器官”并配有图片和视频的信息,云南省公安厅指令相关州市公安机关对网传信息进行核查核实。


经警方查证:云南未发生类似案件,未接报类似警情,网传信息并无事实依据,纯属谣言。对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玉溪通海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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