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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是小事?看看这个易门男子的遭遇!

2017-03-12 玉溪那点事

        银行、移动公司、手机店、分期公司、当铺……这些看似不相关的行业,却无一例外的落入了一张冒名顶替身份证的陷阱,一句“这是以前的照片”的话,成为冒名顶替始作俑者小海屡试不爽的“绝招”,在出狱后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小海利用同样的方式频频得手,诈骗手机4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3辆,涉案金额达三万余元。

2016年9月1日,易门县浦贝乡的明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是分期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说他以279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并办理了分期付款,付款时间已到,要求明先生付款。明先生一听莫名其妙,他近期根本就没有分期购买过手机。

刚开始,明先生想到可能遇到诈骗电话了,就没有理会。但是,在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这个自称是分期公司的业务员每天不停地打电话骚扰明先生,不管明先生怎样解释,但是这家分期公司的来电还是会时常响起,让明先生不胜其烦。随着通话次数的增多,明先生发现这个是易门本地电话号码里的人对自己的身份和家庭情况说的是头头是道,这让明先生开始怀疑自己的什么环节上出现了问题。

9月16日,分期公司业务员发了一张照片给明先生,明先生一看,照片上根本不是自己,这让明先生心中的疑问更加的强烈了。于是,明先生约了分期公司的业务员见了一面。然而,在约定的见面地点,分期公司业务员尴尬的发现,他竟然不认识眼前的明先生。

与分期公司业务员见面后,明先生终于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原来,2016年8月1日照片上的人使用他的身份证信息,在这家分期公司办理了一部价值2790元的手机,分十二期付清,但是,冒用他身份办理分期业务的人从第一期开始,就没有履行还款的义务。为了让明先生还款,这名业务员只能一直打电话催促明先生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令这名业务员没有想到的是,真正办理分期业务的另有其人,而不是面前的明先生。从种种迹象判断,明先生认为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了,而冒用自己身份证的人可能是自己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小海。

自己的身份证怎么会被小海冒用了呢?这让明先生想起了一件事。2016年3月,明先生去找朋友小禄玩,回家后,明先生发现自己装着身份证的钱包不见了,明先生多次联系朋友小禄,但是,小禄总说没有见到。明先生怎么也想不到,正是他丢失的这张身份证,让他陷入了无尽的深渊。

过了两个多月,小禄在搬家时,在床底下找到了明先生的钱包,当时小禄正好缺钱用,就将明先生钱包内的60元钱用了。由于自己不打招呼就花了朋友明先生的钱,小禄感到不好意思,就没有将钱包还给明先生。2016年7月的一天,小海在打牌输了钱后,来到小禄住处诉苦,并询问小禄有没有身份证,他想去办手机的分期付款,然后把手机卖了换点钱用。就这样,明先生的身份证辗转到了小海的手中。

2016年8月1日,小海开始了他新一轮的行动,先是拿着明先生的居民身份证进入一家银行的柜员机办理银行卡,当银行的工作人员质疑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小海不像时,经验老到小海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这是他以前的照片,让小海得以蒙混过关,办了一张在明先生名下的银行卡。随后,小海又在一家移动公司,用同样的方式骗取业务员的信任,办了一张在明先生名下的电话卡。然后,小海来到位于朝阳路的一家超市,在手机店内看中一款手机后,向店员表示要分期付款,店员一听,联系了分期公司业务员小宏。

才拿到小海提供的明先生的身份证,经常办理业务的小宏就明显感觉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小海的不太一样,就多问了一句,但是小海却坚称自己就是明先生。在客户和公司业绩的双重压力下,小宏将小海提供的材料上报了公司的后台审核,希望公司的后台能把好关。但是,小海的资料审核却异常的顺利,这也让小宏推倒了自己先前的怀疑,为小海办理了手机分期付款。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小海的这次审核得到顺利通过呢?这家分期公司的一名负责人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玄机。原来,明先生在一年前曾经在这家分期公司办理过手机分期业务,由于明先生一直按时按额还款,信用良好,后台审核先入为主,将明先生列入了公司的优质客户,没有想到歪打正着,被小海钻了空子。在到了还款期,业务员拨打冒充明先生的小海的电话催促还款时,发现小海的电话不通了,随后,在公司系统内找到了明先生的电话,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拿到手机,小海再次故伎重演,用已经使用过多次的另外一个身份证信息,在杨柳街的一家典当行将手机以1800元的价格抵押了。老板一看是“老客户”,手机还有发票,就为小海进行了典当。

正当小海肆无忌惮地寻找一个又一个的下手目标时,他并没有感觉到,法网正向他撒开。

2016年8月27日21时许,易门县兴文街一手机店店员小东正在台前忙碌。这时,从大门走进一名男子,径直走到小东面前,小东一看,是在自己店里面办过办过购买手机分期业务的小海。俩人聊着聊着,小海提出了小东向借电动自行车去办事,马上就回。小东想着小海在自己店内办过购买手机分期业务,算是熟人,未想其它,就将自己才购买了一年、价值3000多元的电动自行车借给了小海。

但是,直到下班,小海却再也没有出现,到了第二天,当小海依然没有出现时,小东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经多方打听,一个朋友告诉小东,他的电动自行车可能被小海卖了。这下,小东慌了神,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在县城内到处寻找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经过多方查找,小东在县城杨柳街一家典当铺找到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并到派出所报了案,这让小海冒用别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业务的诈骗行为暴露无遗。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敏锐的察觉到,这个曾经才出狱的小海不安分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办案民警分析,小海冒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分期业务应该不是个例,就着手调查小海的其他犯罪线索和行踪。

2016年10月16日,派出所一名民警下班逛街时,在易门县朝阳路和新建街路口意外的遇到了闲逛的小海,民警没有放弃这个抓捕小海的机会,立即通知派出所值班民警前往抓捕。当全副武装的民警出现在小海的面前时,小海感觉到自己的事情败露,赶紧逃跑,但是只跑出二十多米,就被抓获。随着小海的落网,一系列诈骗和盗窃案件开始浮出水面。

2016年6月30日,小军刑满释放,7月的一天,小军在易门街上遇到了在监狱时认识的小海。他们在谈话时,小海告诉小军,想为小军出狱庆祝一下,但是没有钱,想找点钱花花。小军一听,小海肯定又要去作案了,刚刚从监狱出的小军赶紧拒绝。但是,当听小海讲述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程序和小海支付贷款的“承诺”后,小军犹豫了,最终,小军抵不过诱惑,答应了与小海一起去分期购买手机。

2016年7月7日,小海带着小军用张先生的身份证先后在一家银行和移动公司骗取银行卡和电话卡。随后,小海和小军来到易门县龙兴文街一家通讯公司,说是要办理手机购买分期业务。分期公司业务员小芳一听有业务,立即赶到这家通讯公司。在查看小军的身份证时,小芳发现小军和身份证上的照片有点像后,也没有怀疑,就把小军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本人照片等信息提交到公司的后台审核。意外的是,冒充张先生的小军竟然也通过了审核,在通讯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手机店拿到了一部2498元的手机。

看到小军拿到新手机,小海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当场就要拿着手机去当了。为了打消小军的顾虑,小海再次给了小军一个根本就不会兑现的按期还款“承诺”。随后,小海拿着手机和发票赶到杨柳街他经常光顾的一家典当行典当,用李先生的身份证,以1700元的价钱典当了手机。小军和小海拿到钱后,马上将赃款挥霍一空。

看到钱来得如此容易,让小海看到了其中的生财之道。随后,他利用不同的身份证在县城各通讯公司频繁诈骗,一家不成,就换一家,在2016年6月刑满释放至9月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里,小海先后作案12起,诈骗手机4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3辆,盗窃3起,涉案金额达36000余元。

2016年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小海已易门县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易门警方,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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