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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元江县人民法院16日发布,三名男子持刀威胁他人,致一人跳窗身亡,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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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三男子持刀威胁,致人跳窗身亡被判刑!
来源:
中国新闻网,记者:方梅网络配图
被告人李天和普明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被告人李阳于2016年6月6日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赔偿协议。另外,被告人普明还参与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抢劫案。网络配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普明、李阳、李天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普明、李天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阳、李天系主犯,被告人普明系从犯;被告人李阳系自首;被告人李天当庭自愿认罪;被害人李三对案件的引发有一定的过错;被告人李阳、李天的父母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综上,三被告人所具有的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减轻处罚。网络配图
据此,法院以被告人普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李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李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网络配图
宣判后,被告人普明、李阳、李天服判,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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