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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蓟州区新增这17处摄录违停电子眼!
6月20日起,天津蓟州区新增设置17处摄录机动车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同时所在道路也设置有“禁止停车,违法摄录”的交通标志牌,提示过往驾驶人注意不要临时或长时间停车。依据相关规定,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依法被处罚款100元,记3分。
此次蓟州区新增的违停摄录电子警察点位如下
京哈公路75公里2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玉鑫住宿);
京哈公路74公里7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乐生堂药店);
京哈公路73公里8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桂林超市);
京哈公路73公里35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冠亨陶瓷);
京哈公路73公里(京哈公路邦均镇渔阳石化加油站);
京哈公路72公里6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地税所);
京哈公路69公里(京哈公路白涧超限站东侧);
仓桑公路19公里860米(仓桑公路桑梓镇政府东侧);
仓桑公路13公里90 米(仓桑公路尤古庄镇政府);
兴华大街0公里100米(兴华大街妈咪星孕婴童专卖);
兴华大街0公里200米(兴华大街浩越商厦);
喜邦路25公里34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北侧);
喜邦路25公里44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北侧);
喜邦路25公里64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北侧;喜邦路25公里36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南侧);
喜邦路25公里45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南侧);
喜邦路25公里65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南侧)。
新报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刘媛
新媒体编辑 马雨彤 劳韵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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