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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江阴璜土“黑老大”被判刑!一同被判的还有…

最江阴 2019-04-18


判了!

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

诈骗罪、寻衅滋事罪,

周岐峰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10名成员被一审判处

二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庭审现场


3月21日下午,

江阴市人民法院对

周岐峰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庭审现场


庭审全程在网上进行了直播

吸引了4.23万人在线观看

起底周岐峰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起诉书指

2011年,被告人周岐峰从印染厂离职后开始沉迷赌博,混迹于常州的赌场,在赌钱时结识了不少社会闲散人员并招揽为手下,为其提供吃、住。


2012年4月,被告人周岐峰因朋友在赌场内与他人发生口角,纠集手下持刀将对方打成重伤,被判刑。


2013年8月,被告人周岐峰被释放后,仍然整日混迹于常州、江阴各赌场和棋牌室,无所事事,广泛结交各类赌博人员,发展涉赌人脉关系。


2017年3月开始,被告人周岐峰为进一步壮大组织势力,确保非法利益,开始网罗小弟,以提供食宿、发放生活费等方式,迅速拉拢了十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释人员作为其手下,并成立韬恒交易所,作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据点,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周岐峰开设的“公司”

1人员众多 分工明确纪律严明

周岐峰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众多、成员稳定,内部分工明确,被告人周岐峰为该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为该组织的“老大”,被告人郎文中、孙华明、胡波为骨干成员,负责管理赌场、积极参与逼讨债务、打架斗殴等,直接听命于被告人周岐峰。其中被告人郎文中为该组织主管,协助对组织成员进行日常管理,并指挥、带领组织成员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孙华明、胡波先后负责在璜土开设赌场以及带领组织成员进行债务催讨。被告人王交通、杨杨、王光辉、徐月亮、张德彪、李正伟、张会南为一般成员。


该组织纪律严明,管理严格。为了加强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被告人周岐峰通过在一定场合公开宣布或者在具体事件中明确等方式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如:



一旦违背被告人周岐峰的意志,轻则遭到被告人周岐峰教育、训斥,重则直接予以开除。在严格管理组织成员的同时,被告人周岐峰先后出资在宾馆开房以及租赁房屋,作为组织成员的宿舍,为组织成员提供经济来源,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励等,平时安排组织成员在公司吃饭,提供车辆,带组织成员到饭店吃饭、歌厅和酒吧唱歌、喝酒,以此拉拢组织成员,提高组织成员违法犯罪的积极性。最终形成了以被告人周岐峰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郎文中、孙华明、胡波为骨干成员,被告人王交通、杨杨、王光辉、徐月亮、张德彪、李正伟、张会南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开设赌场 放水钱抽头牟利

该组织利用组织暴力和恶名,大肆使用威胁、殴打、拘禁等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以获取较高利益。


被告人周岐峰与被告人郎文中、孙华明、胡波、王交通等人先后在江阴市利港街道、璜土镇等地采用赌“牛牛”方式开设赌场170余场,抽头牟利人民币60万余元,其组织获利人民币26万余元;通过实施诈赌骗得人民币20万余元,组织获利10多万元,综上,2017年6、7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周岐峰带领被告人郎文中、胡波、孙华明等人通过开设赌场、放水钱、设赌局诈赌等不法手段共计非法敛财40万余元。


该组织一方面将非法获取的利益用于组织支付日常开销,如给组织成员提供吃住、玩乐、发放工资,以此拉拢组织成员;另一方面被告人周岐峰将非法获取的利益继续用于组织开设赌场和放水钱,以获取更多的利益,进而不断壮大组织、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



3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

为确保经济收益,组织先后购买了甩棍、鱼叉、铁锹、角铁、手机黑卡等打架和作案工具,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暴力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收缴的作案工具

4气焰嚣张 受害人吓到不敢报案

以被告人周岐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气焰嚣张,给被害人和有关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在江阴市临港新城开发区璜土镇及周边地区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大多数被害人和群众慑于该组织的淫威,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有的甚至背井离乡流亡在外。一些被害人听说被告人周岐峰等人被抓,才敢重返家乡和家人团聚:


周岐峰放款的借条



2018年1月17日,

江阴警方专案组对周岐峰团伙开展集中抓捕行动,

一举抓获了头目周岐峰和

其手下郎某、胡某、孙某、王某等人。



基于以上查明的事实,

江阴法院判决:


撤销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13)新刑初字第0016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周岐峰的宣告缓刑部分;被告人周岐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连同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江阴市人民法院

编辑: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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