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案如何确定“真凶”?新规来了
近些年,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头顶上的安全”引发全社会关注。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在总结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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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程啸:可能有的人会觉得自己很冤枉,只是住在楼上却没有做这种坏事,为什么要承担1/20?这确实也是一个问题。
为此,草案特别规定:“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律师 张保军:可以把物业多增加为一个责任人,这样使得未来赔偿能够得到一个较好的执行实现。
如果最终找到了侵权责任人,那么之前已经给予补偿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按照草案规定,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