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发布
监制:柯成韵
本文编辑:刘丽珂
3月27日,湖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增加土地供应量,实行集中供地;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强化住房金融监管等现阶段关注度高的话题。
《通知》首度提出,实行住房限购。即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通知》主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三稳”目标,抑制投机炒房,进一步促进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在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方面有哪些措施?
《通知》中具体措施为:1.及时公布出地计划。2.加快做地出地,重点增加热点区域土地供应。3.视情对住宅用地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
三、政策在加快住宅项目建设方面具体措施是什么?
《通知》中具体措施为:1. 严禁捂地和捂盘惜售,加快已出让土地的开发建设,加速推出房源入市。2. 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已出让尚未建设的住宅用地开竣工时间不作延后调整。
四、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通知》中具体内容为:
1. 对分期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含前期已申领和首次申领预售的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除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申领预售。整个项目预售批次限定最多为4次。
2.《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批准预售剩余房源价格不得上调,新批预售所有房源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
五、如何实行住房限购?
《通知》从以下几方面实行住房限购:
限购措施:
1.非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前在湖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在中心城市范围内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2.非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前在湖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在中心城市范围内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在中心城市范围内限购住房。
3.《通知》发布之日24时前,购房人已签订购买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支付凭证,但未网签交易合同的,不在限购之内。
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认定:
1.湖州市户籍是指在湖州市(含区县)范围内登记的居民户籍。
2.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范围中任一人为湖州市户籍的,按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认定。
3.驻湖部队现役军人家庭属于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湖州户籍的集体户属于湖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4.按市级有关政策认定的人才,不在限购范围内。
六、如何强化住房金融监管?
《通知》通过加强金融监管等措施,抑制非理性拿地,打击投机炒房。1.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严禁非自有资金购地,促使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置土地。2.切实加强房屋贷款管理,防止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
七、如何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
《通知》中提出,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市场环境,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违规收取佣金、预售资金不入监管帐户、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湖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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