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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婚育假、独生子女奖励有啥变化,新计生法给出答案!

2015-12-27 央视财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合法生育可获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独生子女奖励仍可继续享受,禁止代孕未写入,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面二孩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草案修改的内容包括: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第一款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款为“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这也就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元旦之后生育二孩都是合法的。


只要合法就可以获得生育假延长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也就是说,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措施将延续


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这也就是说,老人老办法,在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获得奖励的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未入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并规定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但由于各方对此分歧较大,根据建议,最终修改后的计生法未采纳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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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

本文编辑:李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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