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6年,一系列惠民新政将会相继实施。小编发现,有不少政策都关系到钱包大事呢!下面是小编挑选的十大利好新政,可以省下不少钱!快看看,别多交了不该交的、少拿了该拿的!
国务院2015年9月份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这是全国层面首次建立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将惠及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成为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这对于“北漂”等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的人来说是一大利好,不仅省去了往返缴费的时间,还将减少一笔不小的户口管理费支出。中韩、中澳两个自贸协定自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起,两个协定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关税削减幅度会进一步扩大。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表示,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后最直接的实惠就是由关税减让带来的进口货物成本降低。韩国的小商品及特色食品等深受中国消费者喜爱,澳大利亚的龙虾、红酒等也备受欢迎,随着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上述产品都会逐步降低关税并最终实现零关税,给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其中,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相对较高、进口需求弹性较大的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温杯、太阳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随着进口关税的降低,上述商品有望出现降价,从而为热衷进口商品的消费者节省一笔支出。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鼓励房地产开放商降价,这对广大渴望买房的民众无疑是一大利好,购房花销有望得到实质性降低。2015年11月份印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阶段性目标,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若上述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意味着老百姓看病就医的负担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公安部2015年11月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提出,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扩围,将惠及更多在外地工作的人,这意味着办理身份证事宜时不用再长途奔波回到老家,还能省去不少路费。2016年1月1日起,全国31个城市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衔接和互补,可以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在试点地区推行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既能为参保人增加健康保障,又能使其减少个税负担。央行2015年12月下发通知,鼓励银行对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的一定金额以下的转账汇款业务免收手续费。实行部分或全部免收费的银行须将具体方案报送人民银行。自2016年4月1日起,对于未报告的银行和未实行免收费的业务,人民银行将不再对其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的相应业务免费。央行的政策将倒逼更多银行实施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免费,消费者以后转账将更划算,节省下不少手续费。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庆、辽宁、江苏正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重庆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辽宁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月增加至1530元/月;江苏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770元/月。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一些低收入群体工资也会“水涨船高”,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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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ID:cns2012)作者:李金磊
本文编辑:姜美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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