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福利!图书馆免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啦!
如果您需要——
①在研究领域内实现技术主题专利信息挖掘;
②进行感兴趣的产品/技术点专利分析;
③挖掘与分析研究领域内的重点/核心专利;
④参加专利专题培训;
⑤在其他科研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中利用专利文件。
西北工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送服务啦!我们将限量免费、全周期、嵌入科研团队,为提出需求的师生及团队提供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01 活动概述
西北工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拟依托第二季“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校园行”活动,面向全校师生、课题组、科研团队、竞赛团队等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面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技术主题专利信息挖掘、产品/技术点专利分析、重点/核心专利挖掘、外观设计挖掘、专利专题培训等。活动旨在帮助学校老师同学加速科研创新,并落实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嵌入科研活动全周期的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为公共服务,中心为报名的前三名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服务。
02 过往案例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了第一季“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校园行”活动,若干科研团队申请了该项服务,中心组织了多场线上线下交流研讨,就科研团队关注的相关技术提供技术主题专利信息挖掘和重点/核心专利挖掘;目前共完成上千篇专利数据文献的定期推送。为科研团队后序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提供了精准的专利信息支撑。
线下研讨
线下研讨服务内容
线上研讨
线上研讨技术要点并实时调整检索策略
修正策略
通过查全查准,不断修正检索策略
03 报名须知
2024年,中心仍将以需求为导向,对科研团队的需求准确了解和深入挖掘,并在此基础上及时、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具体活动内容见下表。
表1 2024年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公益活动内容
编号 | 服务 项目 | 服务内容及服务形式 |
1 | 技术主题专利信息挖掘 | (1)针对科研团队关心的一个具体技术点提供最新公开专利监控; (2)定期监控并推送信息,时限1年; (3)服务形式:邮件推送。 |
2 | 产品/技术点专利分析 | (1)针对团队研发的产品,或创新所关心的一个具体技术点进行全球专利检索,提供简明分析报告; (2)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主要专利申请机构情况、主要技术布局方向、专利地域分布情况、最近3年(或5年)专利申请机构排名、主要申请人重点研发方向; (3)服务形式:邮件推送; (4)服务1次。 |
3 | 重点/核心专利挖掘 | (1)针对科研团队关心的一个具体技术点,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同族专利、专利引用、专利转化以及专利质押等)筛选重点/核心专利,帮助团队借鉴创新、防控风险; (2)服务形式:邮件推送; (3)定期监控并推送信息,时限1年。 |
4 | 外观设计专利挖掘 | (1)依据科研团队重点关注的技术点、产品类型或重点机构,对外观专利进行检索推送; (2)服务形式:邮件推送; (3)定期监控并推送信息,时限1年。 |
5 | 重点机构专利挖掘 | (1)针对科研团队关心的1—3个重点机构提供最新公开专利监控; (2)定期监控并推送信息,时限1年; (3)服务形式:邮件推送。 |
6 | 专利专题培训 | (1)针对科研团队关心的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展开培训; (2)服务形式:线上/线下。 |
表2 2024年知识产权公益活动申请表
注:申请表原件请联系中心获取。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 玫
联系电话:029-88491396
邮箱:may_0315@nwpu.edu.cn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简介
西北工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后简称中心)是“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陕西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依托图书馆,联合资产公司,为我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提供支持服务,支撑学校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促进成果转化。自中心成立以来(2021年成立)完成专利导航报告5份,各种专利分析报告十多份,专利检索咨询百余次。
西北工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主要开展以专利信息服务为主的知识产权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专利信息咨询、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简报、知识产权信息素养教育、专利技术和重点机构专利监测、科研项目全流程知识产权信息支撑等。
如果有相关业务需求请联系我们。
办公地点:友谊校区新图书馆南525室
联系电话:029-88491396
邮箱:bbzwx@nwpu.edu.cn
每日一学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红色粗体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 的新增或修改内容)
版权所有
文案丨师俏梅
编辑丨唐 玫
责编丨赵婉忻
审核丨孙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