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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被质疑抄袭!网友热议

大河报 2020-12-29

今年

似乎是海底捞的多事之年

屡次因负面消息登上微博热搜

这次,又被质疑抄袭了


9月15日晚,有微博用户

(网名:吃自己的饭让别人无饭可吃)

发表了一篇文章

《海底捞,再抄袭菜品粉丝都看不下去了!》


文章中

该用户称其近期

在海底捞(洛阳建业凯旋广场店)就餐时

发现海底捞旗下五款菜品和摆盘方式

“高度模仿”了巴奴毛肚火锅



“这不是巴奴的井水黄豆芽么,咋出现在海底捞了”

“毛肚都是三角盘型,头上都带着绿草和红花,连摆的方式也都一样”

“还有这道茴香小油条,目前大家都知道这是巴奴的原创核心菜品之一,当年跟我们本地的三全联合研发出来的,后来在火锅行业里带火了这道菜”



据介绍,这名网友称经过对比后

发现海底捞的

活体黄豆芽、绣球菌、

毛肚、茴香小油条和捞牌滑嫩鸭血

分别与巴奴的井水黄豆芽、绣球菌、

毛肚、茴香小油条和鲜鸭血等

高度相似


网友还表示

“这样直接把人家的产品模仿搬了过来

连摆盘方式都不变

一点没有创新

这让我们这些老顾客也太失望了” 



该消息一出

立即引起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

“抄袭的样子不可爱”




也有网友有其他质疑

是巴奴在碰瓷海底捞




面对网友的热议和关注

巴奴毛肚火锅方面于9月17日发声称

“产品是餐饮品牌的根”

并列举了该文中

提及的五道菜品及其摆盘方式推出时间

其强调其产品研发的时效性


“我们非常欢迎

底捞加入巴奴产品主义的阵营

共同为顾客提供

健康、美味的好火锅”



事实上,从法律层面而言

想要论证产品外观是否有抄袭嫌疑

则与其是否

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有关


据我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十一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而就上述五款菜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而言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

记者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现

不管是海底捞还是巴奴毛肚火锅

均未申请

过相关菜品的外观设计专利




你怎么看?




来源:广东DV观察综合南方都市报(实习生 余佩掀 南都记者 钱小莉)、中国基金报 版权归原作
编辑:连山易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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