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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郑州发布重要政策!

大河报 2021-07-30
5月28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郑州市区小学招生政策及小升初政策。

2021年郑州小学招生政策

5月28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郑州市区小学招生政策。今年,小学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今年,郑州市内各区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入学年龄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教育资源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小学的入学年龄。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的适龄儿童有两类,一类是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且父母在郑州市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一类是父母一方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以登录郑好办APP“教育一件事”,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为:8月6日8:00—8月7日 23:59。线上报名成功办结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现场报名。

未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不成功、线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21日—8月22日。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郑州市区小升初政策

5月28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1年,郑州市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免试入学。

【原则】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2021年,郑州市区公办初中招生依然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招生片区范围有较大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

学生就近入学时,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在招生时,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应入尽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报名】6月17日至19日报名

今年,郑州市区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坚持公民同招,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报名时间定为6月17日—19日。

郑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21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提交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审查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等),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由本人或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家庭住址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

【推荐生】郑州外国语中学招收部分推荐生

郑州外国语中学是外国语特色学校,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同时,部分学生实行推荐生入学制度,接收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由各区、各开发区小学推荐,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

推荐生计划6个班(含英、法、德等语种),其中面向中原区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共4个班。

各区、各开发区按1:1的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

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照顾对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同时,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郑州市第六初级中学(原郑州市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

【纪律】“十项严禁”规范招生工作

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来源:顶端新闻·大河报 记者:谭萍

编辑:薛定鑫 审核:秦园园  监审:蔡二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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