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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防疫规定,安阳2人被行拘
4月22日晚,安阳县防疫指挥部发布通告,公布了新近发生的违规组织外出务工和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两例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一、2022年4月13日以来,安阳县永和镇史某某在未按规定及时向所属乡镇报备的情况下,多次组织人员外出到有疫情风险地区务工,且多次往返安阳县至疫情风险地区,违反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史某某违反《安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9号、11号、14号)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4月22日安阳县公安局给予史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二、2022年4月18日,安阳县辛村镇王某某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故意损坏隔离点公私财物,扰乱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秩序。王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4月22日安阳县公安局对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通告强调,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处于关键时期,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控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切实阻断新冠肺炎传播途径,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编辑:王利红校对:王根生审核:刘惠杰监审:张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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