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固始县了解到,该县某单位职工微信群发布不实消息被行政拘留。
近日,网上流传“今已增长50多号人,职教中心三名教师确诊,学生几百人接南山隔离,所有医院全部停诊……”的信息。经查,该信息系固始县某单位职工冯某杜撰的虚假信息,发布在微信群内,导致群内成员将该不实信息转发扩散,在县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干扰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干部职工的工作,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恐慌,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冯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新闻多一点
记者从固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为彻底排查隐匿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固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封控区、管控区、黎集镇进行核酸检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4月28日10:00至16:00。
二、检测对象
石佛店镇、张广庙镇、段集镇、方集镇、武庙集镇、黎集镇以及秀水办事处(含南湖办事处筹建处)、蓼城办事处(含东关筹建处)、番城办事处(含阳关办事处筹建处)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主要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在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均实行赋码管理,健康码一律标记为红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样本现场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提前预约登记,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近距离接触交谈,严格防止采样现场交叉感染。
监审:许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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