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真问真答:为什么港片里的僵尸都穿清朝官服|大象公会

2016-03-24 董飒飒 刘大可 大象公会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的问题是,“僵尸片”中的“僵尸”究竟是什么。


好莱坞电影中的“Zombie”大多是丧尸,也就是活死人,这类影片的主角多以低智、低速的形象出现(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丹尼·博伊尔的《惊变 28 天》就是以高速移动的活死人作为卖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好莱坞影史上不曾出现与港片中类似的“僵尸”。


《惊变 28 天》的主人公在逃命


早在上世纪 60 年代初,称霸北美录像带租赁业的“B 级片之王”罗杰·科尔曼出于个人趣味,在短短五年的时间里拍摄了八部改编自埃德加·爱伦·坡小说的电影作品。在这些影片中,出现了大量的“活埋”情节与僵尸形象,而这里的僵尸与港片中的僵尸一样,特指僵化的尸体。


亡妻未亡或是蛇蝎美人杀夫构成了罗杰·科尔曼该系列作品的主要情节


在我国有大量关于僵尸的民间传说,僵尸被认为具有嗜血、吸人精气的特征。到了清代,袁枚在《子不语》中将各路流言积累成册,并进一步将僵尸划归入不同类别:


《掘冢奇报》一篇中,主人公朱姓盗墓贼根据形态特征将同一棺内的僵尸分为紫僵、白僵、绿僵和毛僵;在《骷髅三种》一文中,作者又根据僵尸的成型时间与活动范围将僵尸分为游尸、伏尸和不化骨三类,此三类能通过气之循环精之聚散转化递进。


同时期的《阅微草堂笔记》中也有对僵尸的描述:“说少年常遇一僵尸……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钩……”


从以上文字记载可以看出,清代坊间传闻中的僵尸,大多是不穿衣服的。


电影作为大众传媒产品,在影片中塑造赤身裸体的人物形象在当时的文化语境下显然是有伤风化的。类比同时期的好莱坞,在主流的神鬼妖怪形象中,包括著名的德古拉伯爵、弗兰肯斯坦,衣冠楚楚面目狰狞的居多,衣不蔽体的除了狼人就只有金刚。


香港电影史上第一部有僵尸形象出现的电影是杨工良导演的《午夜僵尸》,其上映时间为 1936 年 7 月。由于年代久远,影像资料难以觅得,《午夜僵尸》讲述了一个复仇故事:哥哥为了独吞家产将弟弟烧死并将其尸体投入大海,尔后弟弟化身僵尸前来复仇。之后,1939 年的《三千年地底僵尸》讲述了三千年的尸王带领一众小僵尸入侵村寨的故事。从剧情来看,这两部影片里并没有清朝僵尸出现。


此后,在八十年代中期的《僵尸先生》崛起以前,香港影坛中的僵尸形象有两种主流形象,其一是以美国的吸血鬼电影为蓝本,糅合本土关于嗜血僵尸的传说,制作出了具有獠牙、面色惨白的类吸血鬼型僵尸,如《僵尸复仇(1959)》、《七金尸(1974)》等;其二就是身着官服(补服)的僵尸形象。


早期以吸血僵尸为主题的影片《僵尸复仇》


早期的“补服僵尸”除了身着补服这一共同点外,在是否戴花翎、梳长辫、蓄须这些方面并无统一标准。至于使用补服的原因,一是与自明清起盛行的湘西赶尸之说有关,另一种可能则是出于电影视听语言方面的考量,作为黑白电影中的人物,补服以深色为主调,在胸口和后背正中缀以刺有禽、兽图样的补子,从视觉角度而言,补服在调性的对比上更适应黑白画面,且由于样式的特殊性也更容易作为一种特定的服饰类别指代人物,这一点可类比欧洲吸血伯爵的立领斗篷。


以湘西行尸为原型创作的《万里行尸》


在中国大陆的电影史上亦出现过身着补服的僵尸形象,但有趣的是这部影片并非僵尸片。在 1940 年的故事片《李阿毛与僵尸》中,为了回到老宅追寻父亲遗留宝藏的男二号不惜扮成僵尸以掩人耳目,而他选择的服饰正是包括花翎在内的全套的清朝官员的行头,由此可见,湘西行尸、前朝僵尸确实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


《李阿毛与僵尸》的海报和宣传册


与之相类似的以僵尸为噱头但无僵尸片之实的大陆影片还有同期的《僵尸复仇》,片中所谓的“僵尸”实际上是死里逃生的主角回来报仇,形态上依然是人。另一部由杨小仲导演执导的同名作品则讲述了一个女鬼故事,而非严格意义的僵尸故事。这个时期中国大陆的本土僵尸片只有梅阡指导的《女僵尸》真正融入了僵尸元素,而该片中的僵尸是通过给尸体注射生化毒素改造而成的,反倒与欧美影片中的“活死人”更为接近。


香港僵尸片真正大放异彩是在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在香港电影新浪潮的中后期,香港僵尸片以黑马之姿另辟蹊径迎头赶上,这一现象以《僵尸先生》一片的上映为标志。


《僵尸先生》由刘观伟指导,林正英主演,此后的六年间,两人合作了五部僵尸题材的影片,纷纷取得了票房口碑的双丰收,风头一时无两。而这系列影片也成为了其他小制片厂套拍僵尸片的参考样本。《僵尸先生》在造型上延续了早先借鉴湘西行尸造型的僵尸片的补服造型,并辅以花翎、朝珠。一时间一众跟风者纷纷将茅山道士、官服僵尸的形象原封不动地保留,掀起了翻拍狂潮。


《僵尸先生》已经成为了“一代人的记忆”


从制作层面来看,僵尸题材喜剧惊悚片多为低成本小制作,对于特效的要求也并不高;跟风之作可类比好莱坞剥削片,拍摄条件艰苦、制作周期短,沿用前作留下的清朝官服不失为控制成本的好方法。


1990 年,宝祥影业公司出品的《鬼咬鬼》中出现了抽大烟的僵尸,直指昏庸颓废的清朝官员形象。香港僵尸片中利用清朝官服这一元素暗讽前朝的桥段还有很多。彼时香港电影圈与黑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鬼咬鬼》中抽大烟的僵尸


1987 年,有着三合会“新义安”背景的向华胜、向华强两兄弟创办的永盛电影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在成立后不久很快投拍了《僵尸再翻身》、《捉鬼合家欢》、《非洲和尚》等僵尸片,同样保留了清朝官服这一视觉符号。考虑到三合会最初隶属于洪门天地会,是历史上著名的反清复明组织,将政治立场与当时热门的清朝僵尸形象融合在一起,未尝不是制作者的有意安排。


《非洲和尚》(左)与《捉鬼合家欢》(右)的电影截图


在清朝官服僵尸叱咤香港影坛的同时,最初参照吸血鬼形象设计的僵尸并没有销声匿迹,1990 年的《一咬 OK》和《僵尸医生》依然沿用了欧洲吸血鬼的造型套路,但其知名度和票房收益都远逊于林氏僵尸片,在大陆的影响也远不如林氏深远,因而给大陆的影迷以“香港僵尸片中的僵尸皆以清朝官员形象示人”的错觉。


僵尸的胡须等造型可能是受好莱坞“傅满洲”这一形象影响而来


上个世纪末的中国大陆,港片称霸的录像厅余威仍在,林正英的僵尸片系列凭借其紧凑的情节和紧张的氛围突出重围,深受大陆影迷追捧;而公共电视台亦经常利用国配港片来填补节目空隙,糅合了喜剧、惊悚等元素的香港僵尸片和周星驰的作品一起成为了播放频率最高的系列作品,如此情况带给大陆观众以港片中的僵尸大多是清朝官员的印象,而最早的“东方吸血鬼”就此彻底失势。


简而言之,在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电影的商业性带来的市场选择和电影工业的制作特性共同作用之下,清朝官员僵尸成为了上世纪 80 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香港影坛的重要视觉符号。



我们经常会问到一个物种的学名,特别是需要把某个物种和其它类似物种区分开的时候。比如春夏之际经过池塘,就可能好奇“这是什么蛤蟆这么大?”然后就去翻查图鉴或者咨询他人,这时就要注意了:


根据《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国际细菌命名法规》等世界性学术协定,任何物种的学名都必须是“Bufo gargarizans”这样晦涩的拉丁语;在此之外无论“中华大蟾蜍”这样正经的汉语名字,抑或“Asiatic toad” 这样洋气的英语称谓,统统都只是地方俗名。


中华大蟾蜍是北京地区常见的两栖动物,英文名“Asiatic toad”,学名“Bufo gargarizans”


这种做法最初是历史的惯例,但最终是出于实践考虑。


在大航海时代,欧洲殖民者从海外带回了大量的动植物标本,这在促进生物学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因为航海归来的生物学家和博物学家只管根据自己的喜好给生物命名,使得同物异名和异物同名的情况相当普遍。


16 世纪末,那不勒斯商人费兰特·茵普瑞多(Ferrante Imperato,1525-1615)的动物标本收藏室


为了避免沟通上的障碍,学者们从 16 世纪就尝试给每个物种一个专门的名字,但这个巨大的难题直到 18 世纪才由瑞典博物学家卡尔·林奈(Carl Linne,1707-1778)真正解决。


他在 1735 年发表了巨著《自然系统》(Systema Naturae),首先根据相似性给动物、植物和矿物做出了界、纲、目、科、属的层级分类,并以共同特征给每个层级命名;再根据物种的鉴别特征起一个种名;最后将属名和种名联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物种的学名。这种做法称为“二名法”,从 18 世纪后半叶广泛用于生物学的每个领域,并一直延续至今。


与二名法一同延续至今的还有林奈采用的语言:西罗马帝国虽然在 5 世纪就已灭亡,拉丁语写成的《圣经》却完好地保存下来,而经院中的僧侣又是中世纪唯一的学者群体,所以直到近代,拉丁语都是欧洲各国的书面语,其它民族语言都只被看作粗鄙的方言。


所以不仅瑞典的林奈用拉丁语写成《自然系统》,英国的牛顿也用拉丁语写成《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德国的高斯还用拉丁语证明了正十七边形可以尺规作图,法国的笛卡尔又用拉丁语写下“我思故我在”,连哈佛大学的校训都是拉丁语……总之,拉丁语是西方文化的根基,在命名时采用拉丁语体现着庄重和严谨,这和中国人命名时希望用文言文引经据典非常类似。


但是 19 世纪以后,每个欧洲国家都有了自己书面语,拉丁语却继续沿用在生物命名当中;甚至完全没有拉丁语传统的东方学者给物种命名,也要把其它语言转写成拉丁字母,再当作拉丁语词根做出词形变化;乃至将其制度性地写进所有国际学术规则,这就不只是历史惯例了。


青岛龙是中国特色的鸭嘴龙,繁盛于白垩纪晚期,它的属名是把“青岛”的拼音变形成“Tsintaosaurus”


这些规范的关键出发点是拉丁语已经“死亡”,没有人将它当作母语用于日常,这就意味着拉丁语不会随着时代继续发展。正如“慢令致期”这样的文言文成语具有相当稳定的形式和含义,拉丁语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都能维持不变,对于追求精确和稳定的科学研究来说,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另外从形态上说,拉丁语是一种颇为典型的屈折语,它的词形变化是给词根加上不同的词缀,非常规范,适合学术研究的程式化要求,最显著的比如动物界的科通常以“-idae”结尾,植物界和真菌界的科通常以“-aceae”结尾,这在篇幅漫长的论文里难得地“一目了然”。而这种规则性又让发音变得简单,适合不同语言背景的人交流。


总之,物种命名采用拉丁语是一种历史惯例和实践优势共同选择的结果,其它学科也常常有类似的应用,比如地质学上用拉丁语给地层和矿物命名,气象学上用拉丁语给不同的云命名,化学上用拉丁语给元素命名,医学用拉丁语给组织和器官命名——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只是其它学科没有生物学这样动辄数万的命名压力,规则更加灵活罢了。


除了生物的学名,气象学上的云名也规范地采用拉丁语,比如这种“波状粗糙云”的学名就是“Undulatus asperatus”



点击阅读原文,向大象公会提问。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