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垃圾,音乐营销玩得再炫也没用!
文丨于墨林
“二手玫瑰出新歌了!骚爆了!”
我打开朋友分享来的链接,一张色彩鲜艳的专辑封面把我晃晕,仔细一看上面的文字“快手枪手快枪手”,哦,是暑期档来了,又到了各家电影抢夺市场的时间了。
自从2009年内地电影市场有了第一次暑期档,在6-8月期间上映的国产电影越来越多。然而随着电影类型的同质化,宣传变得几乎没有新意,直到2010年微电影《老男孩》凭借先行的《老男孩》歌曲受到关注,才为国内影视圈宣传营销提供了新的思路。
不过经过了几年的电影音乐营销,人们似乎已经审美疲劳,像《大鱼海棠》这样,请主流歌手陈奕迅来抒情诠释“在这个世界相遇”是多难得的情况,已经不够吸引人了。目前数字平台上《在这个世界相遇》仅售出了214万张(网易云134万、QQ58万、酷狗22万、虾米不详),远不及进电影院看《大鱼海棠》的一半人多。
只有《快手枪手快枪手》这样剑走偏锋,请摇滚乐队制造宣传热点的电影,才真的通过音乐营销产生一些效果。而海外电影也紧跟中国市场潮流,找到哈狗帮和张震岳,共同为电影《魔兽》创作了一首嘻哈风格推广曲《背水一战》。
其实电影音乐营销的疲态在去年已经有所显现,到了今年暑期档则更为明显,不少电影的投资都打了水漂。
在今年7月,一场名为“I Do 致青春”的演唱会也在工体开唱,李宇春、郑秀文、老狼、张震岳等人及电影主创,共同为电影《致青春2》的宣传造势,打造了继《老炮儿》后第二场为电影举办的演唱会。
去年电影《老炮儿》工体演唱会无疑是成功的,在前期为了宣传电影,众主创们跑到工体开了场演唱会这一幕。
据亚洲星光娱乐的数据,《老炮儿》演唱会与视频网站合作的在线直播,使得观众总数超过了300万,这些人中有10%的人进行二次传播,对电影票房的转化有巨大贡献。
可问题在于,《老炮儿》电影制作精良,又遇上导演不务正业居然拿了个影帝奖,秒杀众演员,又是第一次登台献唱,十足的噱头,影音联动才起了极佳的效果。
然而到了今年,遇上烂片中的烂片《致青春2》,却并没有什么用!!!
为什么选择音乐宣传?
影视剧的宣传一般是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扩大影响范围,二是引起消费行为。就宣传范围来讲,文字、图片、音乐相差无几,因此它们的差异在于能否带动消费。
相比于文字和图片,音乐能够更直观、快速地进行情感传递,而包含情感的音乐更容易引起共鸣,进而产生消费行为。研究表明,如果在店内播放欢快的音乐,那么顾客就有可能购买更多的商品。金史密斯学院营销与消费行为学的讲师Mario Campana表示,“感官营销在过去的几年间被用得非常勤”,这一点在电影产业上也得到体现。
在电影发展的早期,就已经出现了画面与音乐的结合。卓别林的默片《摩登时代》中,多次出现了快节奏的音乐,既补充了声音上的空白,又凸显了流水线上工人重复机械动作的麻木和辛苦。而随着电影产业的逐渐完善,人们在配乐之外衍生出了主题曲这一概念,给一首特定的歌曲赋予更加明确的作用——传递电影作品的主体情感,这样当这首歌曲进行宣传时,也会有特定电影的内涵包含其中,为听音乐的人与电影搭建一座情感共鸣的桥梁。
当人们被歌曲所蕴含的情感打动时,难免会走进影院,看一看与这首歌曲传递同样情绪的电影讲了怎样的故事,微电影《老男孩》的高关注度就由此而来。无数人被“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如今在何方,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所感动,看了电影《老男孩》后,记住了导演肖央和音乐人王太利的组合筷子兄弟。
而选择音乐作为宣传物料,除了音乐本身具有的特性,另外就是独立于电影的音乐,很可能本身就具有吸睛属性。
关于这一点最直观的体现,比如唱了《致青春》的王菲,这样顶级IP的号召力甚至可能超过了电影中的演员;再或者是被岳云鹏唱火的《五环之歌》,在电影之前就已经自带话题,当成为宣传曲后注定为电影吸引更多目光。当电影与歌手IP或歌曲IP搭上关系后,其传播的范围将会远超过电影原本宣传覆盖范围的。
好音乐=高票房?
有优质音乐加持的电影,能让话题传播范围更广,带来更高的宣传转化率,但并不能直接与票房挂钩。
曾获台湾电影金马“最佳原创歌曲奖”的歌曲《遇见》,是孙燕姿的代表作品之一,无数歌迷被这首歌曲打动,但却少有人知道这本是电影《向左走向右走》的主题曲。因为内容的差强人意,让人们对这部由梁咏琪、金城武主演的电影渐渐忘却,可见好的音乐并不一定能为电影带来成功。
《寒战2》与《大鱼海棠》同天上映,两者的主题曲分别由周笔畅、陈奕迅来演唱,如果只从歌曲IP角度来看,《大鱼海棠》优势更大,从宣传攻势和热度来看,《大鱼海棠》的“十二年”情怀牌也是更占上风。但二者上映一周后,《大鱼海棠》票房为3.63亿,不敌《寒战2》4.63亿的票房。这无非是因为电影上映后,《大鱼海棠》口碑上的一边倒差评,让很多人失去了走进电影院的兴趣。
电影是一个整体的艺术形式,外在的宣传手段再打动人也只能是增加了成功的可能性。自在传媒总裁朱玮杰认为,如果电影本身热度足够,电影音乐会成为支撑,如果前者热度不够,后者只能押宝,“从电影营销的角度,我们希望是支撑而不是押宝。”
音乐与电影的共生
因为音乐营销的热浪,让很多影视公司都学会了用音乐说话,但不少歌曲是依附于电影的,当脱离了电影后很难单独存活。
有谁还能记得今年贺岁档《美人鱼》的主题曲是哪首?由周星驰、莫文蔚、郑少秋合唱的宣传曲《世间始终你好》,虽然在当时引起了怀旧风,但宣传期后有几个人还会去听?像这种情况其实比比皆是,在电影生命周期过去后还能留下来的歌曲其实是少数。
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目前电影音乐推广主要是电影营销团队在操作,通过电影宣传的渠道推广,很难真的留住听歌的用户。并且即使是在音乐平台上进行了首发,但歌曲的传唱度不高,或是完全依赖电影,那么也难以保持生命力,最终它们只是大牌歌手曾经发过的某一首单曲。
不过因为不少歌曲搭乘了优质的电影,提升了知名度和传唱度,使得现在不少音乐业内人士已经尝试主动与电影制作方产生合作,探索出双方最合适的合作方式。这一个共生的形态,在50年前的好莱坞就已经形成,一些电影公司会在旗下开设音乐公司,将与电影相关的音乐产值发挥到最大。
所以,对于如何玩转电影的音乐营销,最理想的状态是电影和音乐两个产业的结合,在双方都基本达标的前提下,将契合度打磨到一定程度,那么最终的合作都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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