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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老人】海南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每月600元老人生活有保障

2018-01-07 海南智慧养老 海南智慧养老

今年以来,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被列入了我省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将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由当前的集中供养每月450元、分散供养每月35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600元,使全省3.1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从中受益,其中2.9万农村五保供养人员、0.2万城市“三无”人员生活切切实实得到保障。

  每月多补120元“五保”老人生活有保障

      “又拿着东西来看我,真是谢谢你们了!”2017年12月21日下午,海口的寒潮天气还未过完,在秀英区长流镇美德村内,78岁高龄的王录禧老人看到镇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又拎着慰问品前来,心中满是欣喜,“现在每个月的补助涨了,不用你们老是拿东西来,我自己可以买。”王录禧口中的“涨补助”,便是被列为“2017年为民办事”项目之一的提高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长期以来,王录禧一直过着无妻无子女的生活,只有一名已经分家的弟弟偶尔帮衬,加上年事已高难以务工挣钱,他的生活十分拮据。在他的家中,只有桌椅、床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除了风扇外,连一件像样的电器都没有。而自从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后,他的生活开始逐渐宽裕了起来。

“以前一个月480元,现在整整提高了120元,这对于独居的老人来说已经能够满足基本生活了。”在家中,王录禧向记者展示了他的惠民补贴“一卡通”存折,里面记录着救助金每月的发放情况。与去年每月入账480元相比,今年每月入账的600元让他在生活中能更加自由地去购买些日用品等。“平日里再攒一点,今年过年我打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王录禧笑道。

“看到他的情况,大家都想帮助他。现在政策上已经进行了更大力度的帮扶,我们也通过慰问等形式经常来看看他,给他带些日常的生活用品等,保障他乃至村镇内的各个‘五保老人’的生活能有保障。”秀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周经力说。

 提标任务全部完成3.1万被救助人群受益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3月15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份起,将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由当前的集中供养每人每月45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35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今年以来,共有3.1万包括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的特困救助人员受益,其中包括2.9万农村五保供养人员、0.2万城市“三无”人员,更好地保障这一群体的生活水平。

 据介绍,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从2017年4月份起,全省符合标准的困难群众都已经按照新标准领到了特困供养金,同时,财政部门还分期将今年1月至3月的救助标准差额按月补上。截至2017年5月,全省所有市县已经全部完成特困救助供养提标任务,各市县均按照新的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发放供养金,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标准首次实现区域性统筹和城乡一体化。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仍将继续努力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规范、适度的救助供养服务。同时,坚持“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的原则,继续严格、规范、高效、便捷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工作,确保特困供养政策公平公正。

来源:海南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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