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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佛山全市禁止!

青春佛山 2023-07-24

今年春节

相信很多佛山小伙伴都

好好地过了一把"烟花瘾"

和亲友一起体验了放烟花的快乐!



但是元宵节过后佛山全市就要禁止放烟花了!



正月十五后,全市严禁放烟花!


根据佛山政府部门发布的通告内容

可以燃放烟花的时间截至正月十五(2月5日)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燃放时间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元宵节)每天6:00—23:00
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
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注意,有一些特定的地点

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如果有看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可以立即举报!即使是在允许燃放烟花的地方在严禁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也是违规的违规最高罚款500元!举报还能视情况获得奖励哦!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方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119(火警电话)


最后,团团带大家回顾一下昨晚

最岭南之佛山元宵纳福欢乐夜

“龙舟迎春·花开新城·福随乐从”——

2023乐从镇新春艺术音乐烟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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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这段时间你有没有放烟花呢?

今天起,全市就禁止燃放烟花啦!

快点提醒下

你身边的亲朋好友吧




本文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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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ling来源 | 顺德警察、佛山电视台、佛山日报转载请注明 | 青春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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